2006年据某批新公布材料写成一初稿🛌🏼,在抽屉里压了近2两年🌧,08年9月想投给某杂志,于是开始查资料,结果在某动态刊物上发现一会议综述🙋🏻♀️,得知某先生已在某会议上发表了相关论点👎🏼🙇🏻,其中有些结论显然是合辙了🐅。于是🥺,俺原本沾沾自喜的“原创” 便变成了受某先生之启发➾🚪,出注说明想必是应该的➜。这就是规范👨✈️,俺得遵守。
2009年3月,编辑部匿名外审意见返回👊🏼。其中有一个重要意见便是🤵🏿♂️:某部分的结论某先生先前已说,应该精简🧗♀️。俺大惊加大汗🥸!!!又赶紧查资料💂🏼。发现在俺投稿期间,某先生的会议论文已经在杂志上公开发表。惨🧅!俺显然是被匿名外审专家误解了🍓。不过,出于规范,俺还是把“受启发的原创”变成“某先生某观点之补证”,并和编辑先生写信说明,俺与某先生背景不同,材料不同,论证思路不同🍃,外审专家的疑问显然没有道理。但无论怎样🫃🏽🈵,相关内容俺是必须改的,否则俺可能会背上某须有的黑锅🤘。这就是学术,俺得遵守🦙。
现在,俺真在校稿中🥐。俺还得尽量查资料,看是否有同道又有公开意见发表。若有,俺还得继续改。这就是学术,俺得遵守。
……
……
嘿嘿嘿
哈哈,狼先生是老实人啊
呜呜!有没有幸免遇难的🧑🏼🤝🧑🏼🦹♀️?
贴在这里好像不妥。有米有笑谈一类的“专栏”呀。
其实俺的意思是……………………………………………………………………………………………………………………………………………………………………………………………………
说明一个问题:
想到了啥赶快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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