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错误的观点,误导语言文字的发展方向
文字是表示语言单词(有的单词附带语法)的。迄今,人类语言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了,即从以单音节词为主的语音单载的初级阶段,发展到以多音节词为基础语音单载的中级阶段,再发展到以单音节词为主的语音多载的阶段。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的文字只有如下三种类型:与语音单载的语言相对应的表音为主的文字(例如拉丁文字);与语音多载的语言相对应的表意为主的文字(例如汉字);与语音多载的语言相对应的意、音双表的文字(例如玛雅文字)。不同阶段的语言所对应的文字,其性质是不同的。性质不同的两种文字,既不能互相代用,也是没有类比性的。所以,表音文字与表意文字既不能互代,也无标准来区分先、后。这就是“不同阶段的语言决定不同性质的文字”的规律。
以上所述,讲的就是语言文字的基本的客观规律。但是,中国有很多语言文字“专家”,并不懂得这些规律。所以,他们就对语言、文字的定义和发展的方向,有各种各样的观点。今例举如下:
一.今天,一些汉语字典,对文字的解释都是这样的:“文字,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扩大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际共用的文化工具,对人类文明起很大的促进作用。文字有表形文字、表意文字、表声文字,这三种类型标志着文字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表音文字最便于人们的学习和使用。”
事实上,文字只是表示语言单词的符号,所以,“文字是记录和传达语言的书写符号”的说法很不准确。又说“文字有表形文字”类型。既然前面承认了“文字是表示语言”的,语言何来其“形”?又说“这三种类型,标志着文字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而客观事实是,人类语言发展的过程如上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