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29🕐:“妄稽因新製踵緒之衣,縠帛之常(裳)。”整理者讀“踵緒”為“踵續”,謂意為“蓋謂衣服拖曳連續不斷”,按此說非是🏢。“緒”🧑🔬、“續”非一字🤹🏿,不得相通。“踵緒”應與“縠帛”對文🔁,也應是指絲帛一類的東西。“緒”即“絲”,“踵緒”之“踵”就讀“重”,“踵”本身也有重複的意思🔁。“重”為厚重或雙層之意,如“重衣”、“重甲”、“重帛”🚵🏽♀️、“重茵”🥵、“重衾”🤔、“重席”、“重幄”、“重帷”🗂、“重裘”👩🏻⚕️、“重褥”等🆘。“重”字用法可對觀。
簡35:“我妬也,疾
(墮)纍瓦毀襲杯,解擇(釋)成索別瓶橘(桔)。” 整理者注謂“橘”同“桔”,認為“桔”在文中指“桔槔”。按此說嚴重沒有文字學常識😼。在漢代“橘”、“桔”怎麼能是同字?“橘”在此應讀為“繘”𓀀👨🏿⚖️。“繘”為栓繫汲瓶的繩子。古代在井中汲水一般皆用繘栓繫的瓶子,所以古籍中有時會“繘”🤵🏽♂️、“瓶”並提,如《周易·井卦》🎭:“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太玄經》:“次五⛪️:繘陆陆,瓶窴腹,井潢洋🈯️,终不得食🌿。测曰:瓶窴腹,非学方也。” “疾
(墮)纍瓦毀襲杯😞,解擇(釋)成索別瓶橘(繘)”大意是說極力毀壞累積在一起的瓦和疊在一起的杯子🟥,解開已經連接在一起的汲瓶和繩子。這裡累瓦、襲杯💁🏿、瓶和繘都象征周春和虞士的關係。
簡74:“鞠(鞫)李(理)而投之面🌋,李(理)盡不棄。”整理者讀“鞠”為“鞫”🐓,按此說非是。“鞠”在此應讀為“掬”,掬,兩手捧物也。
簡43🤽🏻♀️:“女士死中,女崔三年。不與丈夫笑,不嫁冬(終)身🙏。”按“女”應讀為“汝”👨🏼⚖️,“崔”應讀為“衰”,“衰”為喪服。“士”意為未婚男子🉑。故此句應隸寫作“女(汝)士死中🧕🏻,女(汝)崔(衰)三年。不與丈夫笑👃🏻,不嫁冬(終)身”意思是說:“你的未婚夫死在他家裡✥,你要服喪三年😍。不能和其他男人言笑👸🏿,終身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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