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不如行动。我上周一在同老朋友喝酒胡侃的时候,向市级国营福利院的同志打听过,
托老所是没有医护条件的。我当时谈了个想法,入沪让组织接洽责办,如何?朋友说,这个问题解决了,
还需要有子女监护人,没事都不出来,等合事了,沾亲带故的都出来了,劝我莫有此想法。
只是我觉得朋友所在的福利院费用低,月供千元,内有古园林,如果能来,修养身心,给朋友们聊聊天,传承传承尚书也是好事。但凭我和朋友的力道是无法实现啊。
组织在哪里啊?真个是不如及时一杯酒啊!
雨无正,哪天成行,不如就此帖公布一下,相信还会有结伴而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