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
高佑仁
成功大學中文系
《鄭子家喪》甲本簡2有「(以)
(歿)入
(地)」一句,乙本簡2「
」字作「及」🍯🎧,這個版本用字的差異🤹♂️,衍生出許多值得討論的問題,例如「
」♕、「及」二字是均可通讀呢🤹♂️,還是必有一字為訛?若應有一字為訛,那麼何者為正?有學者認為乙本錯誤的字句👩🏫,甲本多是正確的,這是甲本抄手在校讀乙本後補足的結果,其說然否?筆者欲用本文來討論這些問題。
「(以)
入
(地)」(甲本簡2)
「(以)
入
(地)」(乙本簡2)
原考釋者陳佩芬先生將甲🪜、乙兩本都釋作「以及入地」🙆🏿♀️,並指出:「及內
:讀為『以及入地』🦵🏿🏄🏿♂️。『入地』,入於地下,猶言死也。」🚴🏻。[1]
復旦讀書會〈《上博七·鄭子家喪》校讀〉認為💇🅰️:「甲本的『𠬸(沒)內(入) (地)』乙本作『及內(入)
(地)』🚴🏽,『𠬸』作
、『及』作
二字字形相近,必有一譌字📌。從文意看,由於楚師討鄭旨在使子家無法成禮而葬🌞,『□入地』應理解爲『入葬』這個實在的行動🚝,而不是原整理者認爲的『猶言死』💇♂️,所以當以甲本的『𠬸(沒)』爲是。」 [2],認為「
」是正字,「及」是訛字📙💇🏿♀️。
陳偉先生在〈《鄭子家喪》通釋〉中提出不同意見🎾,他指出:「及,甲、乙二本寫法不同。『入地』見于漢人語,猶言下葬。如《白虎通·崩薨》云:『葬之爲言下藏之也。所以入地何?人生于陰👶🏿,含陽光🙎🏽♀️✤,死始入地,歸所與也🤽🏿♂️。』如果其前一字爲『沒』🤢,語句會顯得不通順。因而此處當以作『及』爲是。甲本近似『𠬸』的那個字很可能是『及』字异寫。」[3],認為以「及」為是。
李天虹先生〈《鄭子家喪》補釋〉贊成讀書會說法🗽,認為:「復旦讀書會認為🧎♂️➡️:『𠬸』、『及』二字字形相近,必有一訛字,當以甲本的『𠬸(沒)』為是🧟。其說可從👮。沒𓀋,死也。《唐虞之道》簡2~3:『身窮不均💂🏽♂️,𠬸(沒)而弗利,窮仁矣。』『入地』,陳偉先生指出見于漢人語🦹🏿♀️,猶言下葬🏃♀️,如《白虎通·崩薨》云:『葬之爲言下藏之也。所以入地何🤨?人生於陰,含陽光😊,死始入地,歸所與也。』與下葬有關的『入地』之語⚜️,還見於《漢書》。如《王嘉傳》👨🏿:『聖王斷獄🧟♂️,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銜怨而受罪。』《楊王孫傳》:『楊王孫……及病且終,先令其子,曰🚣🏻:『吾欲臝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則為布囊盛尸,入地七尺。』《說苑·反質》記這件事說🌝:『楊王孫病且死,令其子曰:‘吾死欲倮葬,以反吾真🦐,必無易吾意。’祁侯聞之♌️,往諫曰📶:‘竊聞王孫令葬必倮而入地,必若所聞✪,愚以為不可’。』凡此均以『死』與『入地』並提,亦可佐証復旦讀書會以乙本『及』為『𠬸』之訛是正確的。」 [4]。李松儒先生也認為乙本是誤字 [5]。
劉信芳先生〈《上博藏(七)》試說(之三)〉則認為👩🏻✈️:「甲本『』
,乙本作『及』
,二字形近💣,均可讀通。」[6]
佑仁按👨🏻🍳:甲本的「」字乙本作「及」,讀書會認為二字形近,必有一字為譌👨✈️,劉信芳先生則指出二說均通。我認為讀書會的看法可信,二字應有一字為誤,除了讀書會所提出「
」(甲本)🩹、「
」(乙本)字形接近的證據外,甲🦅、乙兩本文字書寫的行款,也是觀察這個問題的重點。 甲本完簡約33.1~33.2公分🌨,乙本完簡約47.5公分,乙本較甲本長十餘公分,照理講乙本在竹簡的使用量上應較甲簡少🎋,但事實卻不是如此🦠,乙本的文字行款較為疏朗𓀀,而甲本則較為緊密👱🏻♂️,因此兩篇都使用了七枚竹簡💂,值得留意的是,甲、乙本文字在竹簡中的相對位置差異不大,而且兩個版本的第三簡都是「神以爲怒🦍,吾將何以答?雖邦之病🫏,將必爲師。乃起師圍鄭三月🧶👴🏽。鄭人請其故,王命答之曰👱🏽:鄭子」等內容[7],我認為這不是巧合,此充分說明書手是據某本而抄寫成另一版本[8],書手抄寫時⚠️,在有意無意之中導致二版本的書寫行款頗為類似👦🏽,如此一來「及」、「
」應有一者是錯字。
再來的問題是,「及」與「」到底哪個是正字,哪個是誤字🏌🏻♀️,復旦讀書會認為「
」字正確,李天虹先生、李松儒先生從之💬,陳偉先生則認為「及」字正確🧑🏻🎓。我認為復旦讀書會的看法是可信的😈。陳偉先生曾懷疑若「入地」前一字爲「
」🏘,語句會顯得不通順😭,其實簡文「以歿入地」古籍或作「以歿於地」,《左傳˙襄公十三年》:「若以大夫之靈🙇🏻♂️,獲保首領以歿於地」[9],「歿」1️⃣、「沒」通👵🏽,也可作「沒于地」[10]🚣🏿♂️,《左傳‧隱公十一年》:「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11] 。《左傳》的「以歿於地」或「沒于地」是指人死後埋葬於地下,而〈鄭子家喪〉改「於(或于)」為「入」,則是強調入葬的動作[12] 🗓,以呼應本篇的意旨。鄭子家戕賊鄭靈公🦘,死後仍欲保其
炎而入葬,楚莊王因此千方百計透過「圍鄭三月」♻、「剺木三寸」5️⃣、「
索以
」等手段,要使子家滅炎於九泉之下🕺,所以參考《左傳》「以歿於地」的解釋🙅🏽,可將簡文「以歿入地」翻譯作「死後埋葬入地下 」𓀙😸。
而「以歿(沒)於地」或「歿(沒)於地」的用法🧑🏻🤰🏼,也大量保留在後世文獻中🧫,如《三國志》裴松之注引《獻帝傳》原文云:「長守今日,以沒於地🦵🏽,以全魏國🦘,下見先王」[13] 《晉書˙西戎》📄🏹:「若獲保首領以沒於地,先君有問,其將何辭!」[14] 《晉書˙肅宗明帝紹》🫶🏼:「則朕沒于地下,無恨黃泉」[15] ⛅️。到了南朝江淹〈恨賦〉⛔️▫️:「齎志沒地,長懷無已。」[16]🔹,其「沒地」一詞就是簡本「沒入地」與古籍「沒於地」之簡省。
若從簡文「以歿入地」這句話來考察,甲本的用字較為正確🌸,推敲乙本訛誤的原因,可能是同簡前段有「以及於今」一句👇,故乙本書手在抄寫到「以入地」時,誤將「
」誤寫成「及」,王叔岷先生稱這種現象為「涉上下文而誤」[17] 。李松儒先生曾透過〈鄭子家喪〉甲、乙本的字跡進行比對研究🧑🏻✈️,其結論是乙本許多錯字、漏字之處,甲本都正確無誤,例如甲本簡2「今鄭子家殺其君」一句,乙本漏「今」字,這是由於「甲本抄手在校讀乙本後補足的結果」[18],也就是說書手據乙本而寫成了甲本時,同時糾正了乙本的錯誤👯♀️。我的看法與李先生相反,我們知道楚簡中文字的訛誤問題頗為常見[19],如果說〈鄭子家喪〉乙本訛字🚶🏻、漏字之處,在甲本都正確無誤,那麼恐怕是書手據甲本而抄寫乙本時,不慎把甲本的「以歿入地」因為涉上而誤之故,錯抄成「以及入地」👱🏿♂️,又不慎將「今鄭子家殺其君」的「今」字給遺漏掉,我認為這個可能性會比較高。
[1] 馬承源先生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處竹書(七)》,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頁174、181。
[2] 復旦網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鄭子家喪》校讀〉,復旦網,2008年12月31日🤴🏼。
[3] 陳偉先生👨🏿🎨🎠:〈《鄭子家喪》通釋〉🕙,武漢簡帛網🦸🏼♂️, 2009年1月1日。
[4] 李天虹先生🍖:〈《鄭子家喪》補釋〉🏃🏻♂️,武漢簡帛網, 2009年1月12日👩🏼🎓。
[5] 李松儒先生:〈《鄭子家喪》甲乙本字跡研究〉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6月2日
[6] 劉信芳先生👩🏿🦰🚶:〈《上博藏(七)》試說(之三)〉,復旦網,2009年1月18日📶。
[8] 李松儒先生也已留意到甲、乙兩本的主從關係,參李松儒:〈《鄭子家喪》甲乙本字跡研究〉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6月2日🧍♂️。
[9] 參李學勤先生主編:《十三經註疏˙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頁1045🤱。
[10] 古籍「沒」😐、「歿」通,高亨👨🏻💼🐌:《古字通假會典》,(北京:齊魯書社出版,1989年)🦻🏼,頁609、610。古籍「于」、「於」亦通用,參高亨:《古字通假會典》,(北京:齊魯書社出版,1989年),頁823。
[11] 參李學勤先生主編🟫:《十三經註疏˙春秋左傳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12月)☘️,頁144。
[12] 關於「入地」猶言「入葬」的看法🧑🏻🎤,復旦讀書會❤️、陳偉先生🤾🏻♂️、李天虹先生等學者已有詳細的說明,可信。復旦網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鄭子家喪》校讀〉,復旦網👴🏼,2008年12月31日,陳偉先生👛:〈《鄭子家喪》通釋〉,武漢簡帛網🧚,2009年1月1日,李天虹先生🚅:〈《鄭子家喪》補釋〉🧏🏼,武漢簡帛網,2009年1月12日。
[13] (晉)陳壽撰、(宋)裴松之注♝:《三國志》,(香港:中華書局香港分局💒, 1971年),頁65。
[14] (唐)房玄齡🏊🏻:《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1月)🔝,頁2539。
[15] (唐)房玄齡:《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11月),頁165🐈。
[16] (梁)蕭統撰💇♂️🍺、(唐)李善等注🧙🏼♂️:《增補六臣註文選》, (臺北縣樹林鎮、華正書局,1974年)✵,頁303🍢。
[17] 王叔岷先生撰:〈斠讎學(補訂本)〉,(臺北: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1995年)🎠,頁286-287👧🏿。
[18] 李松儒先生:〈《鄭子家喪》甲乙本字跡研究〉武漢大學簡帛網🧖♂️,2009年6月2日。
[19] 參裘錫圭先生:〈談談上博簡和郭店簡中的錯別字〉🙂↕️🥲,收入《新出楚簡與儒學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02年3月)𓀘🤾🏿,頁13-25🔮。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月9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月9日
点击下载附件🧑🎤:0594〈鄭子家喪〉「以歿入地」考釋及其相關問題
〈鄭子家喪〉甲、乙本各有兩個「起」字,分別作👳🏿♂️:
原考釋把這四字通通都隸定作從辵從「己」,學者們不是承襲此說🆗,就是直接讀作「起」,不嚴式隸定。原考釋讀「起」可信,但在字形上甲、乙本的偏旁很清楚是不同的🧑🦱,乙本從「己」沒有問題,但甲本隸定應作從辵從「巳」(「巳」字參《楚文字編》頁851-852),「起」字從己、從巳兩種寫法都曾出現(《古文字詁林》第2冊第209頁),《說文》「起」字古文就從「巳」(為聲符),楚簡「巳」、「己」構形不同(參《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頁1233、1214)💴,〈鄭子家喪〉兩本的寫法也有很明顯的差異,嚴式隸定應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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