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毛公鼎“庸有聞”及相關問題
(首發)
楊明明
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
西周晚期重器毛公鼎銘(集成 02840)曰:
“王曰💊🕵🏻♀️:父,今余唯肈巠(經)先王命,命女(汝)辥我邦我家内外,
(惷)于小大政,
(甹)朕立(位)👨🏻🔧,虩許上下若否雩四方,死(尸)母(毋)動余一人才(在)立(位)📮,引唯乃智余非,
(庸)又
(聞)🏥,女母(毋)敢妄寧,虔夙夕叀(惠)我一人,雍我邦小大猷🤹🏽♂️,… …”
其中“引唯乃智余非 又
”一句,各家斷句釋義爭議頗大,多以“余非
又
”五字連讀,吳大瀓讀
為郭、廓,讀
為昏,言非余好大而喜功也。孫詒讓釋
為高,讀
為《書·盤庚》“不昏作勞”之昏,訓為勉,言余非以有勤勞而高人也🧛🏻♀️。劉心源亦讀
為廓,讀
為昏,言我非夸張及昏昧也。王靜安讀為余非庸又昏🈴。[1] 楊樹達先生則以“弘[2] 唯乃智余非”六字為句,“
又
”三字為句。謂👨🏻🎤:“
讀為庸📉,又與有同,
為古文聞字。此言🧘🏿♂️:我居王位,惟女能知余之過失⛏,當以聞于余也🎟。”[3]裘錫圭先生[4]同意楊先生的意見,並對此句進行了更詳細的解釋和論證,謂“引唯”當讀為“矧唯”,屢見于《尚書》,其義當與“亦惟”或“又惟”相近。訓“庸”為“用”🦶🏻,謂“庸有聞”之“聞”指聞于君上而言🔻。
按:楊、裘二位先生的釋讀于銘文文意最為暢通👷🏽♀️。但二位先生只是就毛公鼎一篇銘文而進行的討論,我們聯繫其他銘文、甲骨文和文獻語言時,發現“有聞”🥶🟩、“不聞”、“有不聞”等實為商周時常用語。王國維先生《與友人論〈詩〉〈書〉中成語書》[5]論及“古人頗用成語💘🔋,其成語之意義與其中單語分別之意義又不同”是古書難解原因之一。“有聞”、“不聞”等由“聞”組成的類似詞組即是王先生所謂的“成語”👨🏽🔬,在甲金文及先秦文獻中有其固定的語境及意義👦🏼🙆🏼。
“聞”之字形甲骨文作 (合集6076)
(合集7214)
(合集7215)等形,唐蘭先生最先識出此字“乃聞之本字”[6]。董作賓先生謂“‘聞’原為報告、奏事之專字🏩,从
或
為耳字,从
,為報告者跽而以手掩口之狀🕵🏻♂️。”[7]周初金文利簋(
)🏞、盂鼎(
)字與甲文無大異👩🏿🎓,唯耳形已與人頭部分離👎🏽🚾,中周以降🏌🏼,字形漸譌,作
(逆鐘00062)
(毛公鼎02841)等形。《說文》古文作
🚵🏽♂️,从耳昏聲👨🏼🦳,小篆作
,从耳門聲。魏三體石經作
,《玉篇》作
🏝,皆為
之譌變。
《說文·耳部》:“聞👣,知聞也。从耳,門聲❔。🔰,古文从昏。”金文中“聞”有用為聽聞義者,如大盂鼎(集成 02837):“我聞殷述(墜)令(命)”,“聞”,即聽聞。或借為“婚”,如乖伯歸夆簋(集成04331):“享夙夕,好朋友雩百者(諸)聞(婚)遘(媾)。”又或假為“
”💆🏿♂️,如彔伯
簋蓋(集成04302)👺:“ 虎冟朱裏、金甬(筩)😬、畫聞(
)。”春秋銅器銘文中則有用作聲音或名聲傳佈、傳揚者😽,則為引申義,如䣄王子鐘(集成 00182):“其音
(悠悠),聞于四方。”王孫誥鐘(新收418):“聞于四國。”
值得注意的是🍻,“聞”在以下諸例中的用法:
(1)逆鐘(集成00060-3):毋有不聞智(知)。
(2)諫簋(集成04285):“先王既命女(司)王宥,女某不又聞,毋敢不善⛅️🛍️。”
(3)蔡簋(集成04340)👩🏼🎓:(司)王家外内,毋敢又(有)不聞,
(司)百工,出入姜氏令(命)🧑🎄,厥又(有)見又(有)即令,厥非先告蔡,母(毋)敢
又(有)入告。
(4)宰獸簋(新收664):奠(庸)外入(内)🧑🏻🔧,母(毋)敢無聞
(知)。
諫簋之“女某不有”陳夢家先生認為“某假作謀或敏🌒。……不又昏即不有昏,即不昏◼️。” [8]郭沫若先生則認為“‘女某不又
,毋敢不善’句法與毛公鼎‘余非
(庸)又
(昏),女毋敢妄寧’相同,知某乃讀為靡。否、鄙通。……
即昬庸之昬本字,象人首為酒所亂而手足無所措也🧑🏽🦳𓀇。”[9] 楊樹達先生謂“某聲古與無聲互通🍫🍰。女某否又昬🏂,即女無不有聞🧑🏿⚖️。” [10]按,諫簋字作
👨🦱🙇🏿♀️、
,其字形與毛公鼎
字同,右所从耳旁有些殘泐,當爲“聞”字。當以楊樹達先生說是,“女某(無)不有聞”與蔡簋“毋敢有不聞”同意,謂不得有事不上聞,為雙重否定句。逆鐘“毋有不聞智”與宰獸簋“毋敢無聞智”意亦相同,《說文·耳部》:“聞,知聞也。”《廣雅·釋詁》🖖🏻: “聞,
也⏸。”皆指聞知于君上而言📒。《公羊傳·宣公六年》🤾🏿♂️🧑🏽🎄:“趙盾知之🈳🧑🏿🦰。”何休注:“由人✵,曰知之;自己知,曰覺焉✊。” 此皆周代統治者要求其臣下對所管轄的事要“無不聞知”,是冊命銘文中的常用語,或曰“靡不又聞”,或曰“毋敢有不聞”🤜,其或曰“毋有不聞知”,或曰“毋敢無聞知”,皆與毛公鼎之“庸有聞”同義🦸🏼♀️。
“有聞”“有不聞”“無聞” 亦見於甲文🪘,“聞”之字形作(合集6076)
(合集7214)
(合集7215)✊🏼,用例如下:
(5)合集6076:……爭貞聞🙆🏽♀️,曰
……
(6)合集6077👨🏽🦱:其聞
(7)合集7214👭🏻:己亥卜貞
聞,允其……
(8)合集7215:……貞聞👨🏻✈️,曰
或曰“其來聞”,如🤽🏼♂️:
(9)合集1075正🦂:庚子卜,王貞,王曰:其
來聞,其惟甲不……
或曰“亡聞”,如🙆🏽♂️:
(10)合集1318反:……唐亡聞
(11)合集6077:貞方亡聞
(12)合集6167:貞方亡聞
董作賓先生謂“有聞”⚱️👳🏼♂️、“亡聞”之“聞”猶《淮南子·主術》“而臣情得上聞”之“聞”。接受此奏報者必有所聞🧴,故同時亦有“知”之義。……在殷代,聞之一字✌🏻,似已成為公文中習用之語🥦,如偁“有聞”,偁“有來聞” 。[11]
按,甲文又有“有聽”、“亡聽”🛀✊🏼,于省吾先生認為“聽聞同義”,“有聽”😗、“亡聽”當與“有聞”、“亡聞”義同 [12]🫅🏼。“聞”“聽”之義當如董先生所說,即奏聞上達之“聞”,指使君主或上級聽見🚪,向君主或上級報告。甲文此義沿用至西周金文則曰“靡不又聞”,或“毋敢有不聞”🚀,或“毋有不聞知”,或“毋敢無聞知”,或“庸有聞”。
《詩·大雅·云漢》:“群公先正,則不我聞。”與前文“群公先正,則不我助。”相對應,“不我聞”與“不我助”意當近似,“聞”與“助”皆為“群公先正”輔佐周王之責任,此“聞”亦與毛公鼎“庸有聞”之“聞”義同,為奏聞上達之“聞”。
另1978年3月出土于河北元氏縣西張村西周墓葬的臣諫簋(集成04237),内底鑄銘文約72字,現存62字。
(圖像採自《殷周金文集成》)
隸釋其銘如下🫰🏽:
隹(唯)戎大出于軝🗜,井(邢)侯
戎,令臣諫□□亞
旅處于軝✒️,王□□,
諫曰:拜手(稽)首,臣諫□
亡母弟💅🏿,引庸又👩🍳,子□
余灷(朕)皇辟侯,余(肆)服作
朕皇文考寶尊,隹用
康令于皇辟侯,匃□□。
字🦟,或釋“
”[13],或釋“長”[14] 🛣,按金文“朢”🐣、“長”作如下諸形👟:
朢:(保卣·集成05415)
(士上盉·集成09454)
(庚贏卣·集成05426)
長🏎:(
長鼎·集成01968)
(長日戊鼎·集成02348)
(廿年距末·集成11916)
“朢”字人上从“臣”🍘,“長 ”字人上所从為長髮貌,與銘文字形皆不類。“庸有”似與“庸有聞”語例同,甲文有
(合集18089)字𓀅👮♀️,與
形相近,但甲文此片僅存一字,此字从耳从人,“聽”字有從此旁者🙍🏼,如
(合集14295)、
(合集18094),但縱觀“聽”之字形,未見有不从口者📟。而“聞”字除了其基本形體
外,還有作
(合集10936正)、
(合集20153)[15] 者♉️,字从耳从卩,甲文中“人”旁與“卩”旁有時可以相通[16]🧏♂️🧘,如:
(合集14294)—
(合集8138正)
(合集8592) —
(合集14272)
故、
[17]為同字之異體☝🏼,皆當釋為“聞”📧。臣諫簋銘文之
亦為“聞”字之省🧗🏼🧝🏼♂️。銘文“臣諫□亡母弟引
又聞”🫳🏽,蓋當讀為“臣諫□亡母弟,引
又聞”,“庸有聞”正為金文常語🪕🧃,與毛公鼎銘文之 “庸有聞”同👹。所缺之字蓋為一否定詞,“亡”則讀為“忘”,春秋早期叔家父簠(集成 04615):“用
(祈)眉考(老)無彊(疆),
(慎)德不亡(忘)🌼,孫子之
(貺)。”“亡”亦讀為“忘”可證⛹🏿。此句謂臣諫不忘同母之弟,又能常聞達於上。
又1976年12月陝西扶風縣法門公社莊白村1號西周銅器窖藏出土的作冊折[18]觥(集成09303)、作冊折方彝(集成09895)之“”與
、
字形相近,舊釋為“朢”或“聖”,蓋亦為“聞”字。
又帥鼎(集成02774)銘文末句云:“自念于周公孫子💥🧘🏽♀️,曰:余弋母又
。”
字,摹本作
💍,其右人上所从更像“耳”形🏋🏼♂️🏀,其文作“
又
”🪟,不知是否與“庸有聞”有關👨,由於整篇銘文釋讀難讀較大,還需進一步研究🤸🏽♂️。
[1] 諸說皆引自楊樹達先生《積微居金文說·毛公鼎三跋》👨🦯➡️,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16頁。
[2] 當爲“引”字。
[3] 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毛公鼎三跋》,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16頁。
[4] 裘锡圭🌧:《說金文“引”字的虛詞用法》《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361- 362
[5] 王國維:《觀堂集林》,北京🥘:中華書局, 1959年,75頁。
[6] 唐蘭:《古文字學導論》🐙👩🏻🌾,濟南:齊魯書社,1981年,222頁。
[7]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詁林》,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667頁。
[8]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190頁。
[9] 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考釋》,上海書店出版社🖊,1999年🫴,117頁。
[10] 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諫簋跋》👌🏿,中華書局,1997年🧑🏻🎄,121頁👨🏽🦱。
[11]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詁林》,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667頁。
[12] 于省吾主編《甲骨文詁林》🐋,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659頁。
[13] 張亞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北京:中華書局,2001年💉,79頁🤏🏽。考古1979年1期25頁,釋作“望”,讀為“忘”🧝🏼。
[14] 馬承源👷🏿:《商周青銅器銘文選》(3、4)🚴🏿♀️,🙆🏽♂️,文物出版社,1988年🟩,59頁:“母弟引又長子□。” 容庚《金文編》,中華書局🧑🏿🦰🍶, 1985年✡️,1576“長”字條。
[15] 劉釗🧙🏼♂️、洪颺😀、張新俊編纂《新甲骨文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649頁🫣。
[16] 劉釗:《古文字構型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42頁。
[17] 《新甲骨文編》亦將形歸于“聞”字條下🗿。
[18] 器主之名作,字不識,或釋“折”📎🙅♀️,或釋“旂”🌄,皆與字形不符⌛️,此暫從集成器名。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9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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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可補近年公佈的聞尊。復旦網站曾發張光裕、董珊👨🏼🔧、一蟲諸先生論文討論過🦪,作者可參考🕴🏼。另可參張光裕、蔣書紅二先生在刊物上的文章🏋🏻。
謝謝暉甫先生指教
“楊、
非常感谢续逸先生的批评,本来是一篇非常不成熟的习作,只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向各位请教。
注16🏌🏿♂️:《古文字構型學》
文章倒數第二行「 字,摹本作
,其右人上所从更像“耳”形」,改成其「左」👨🦲,
這個字金文已見多次(《殷周金文集成引得》518)♾,字不從耳。
文中提到的臣諫簋(集成04237)那个
(纯属瞎扯👩🏼🦰,各位轻拍。)
謝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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