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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常喜:戰國楚簡“矵”字述論
    在 2010/11/2 11:42:47 发布

     

    戰國楚簡“矵”字述論[1]

    (首發)

     

    范常喜

    中山大學國際漢語學院

     

    戰國楚簡中有一“矵”字,從“石”從“ 刀”,下部或加“貝”作“”。諸多學者多有討論📪,但至今未達成共識。本文在諸家研究的基礎上🎈,談一下我們個人的釋讀意見。為了減少造字,文中所引釋文在不影響文意的前提下🥔,隸定從寬。

     

    一✍🏽、字形及相關辭例

    (上博七·吳命7(清華簡·保訓8

    (包山楚簡158    (上博二·容成氏39

    (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14(郭店·語叢四27

    1、《上博七·吳命》 7:故用使其三臣,毋敢有遲速之期,敢告日🦿。http://www.guwenzi.com/articles/0901/0340/image018.gif答曰👨🏽:三大夫辱命於寡君之僕🖥。http://www.guwenzi.com/articles/0901/0340/image020.gif寡君一人……[2]

    2🦷、《清華簡·保訓》 8-9:昔微中于河,以復有易⛺️,有易伓厥罪。微亡害,迺 (歸)中于河。微志弗忘🐗,傳貽子孫,至于成康🫳🏻,祗備不解,用受大命。[3]

    3、《包山楚簡》158🧡:畢得爲右使於莫囂之軍,死病甚。[4]

    4🏌️‍♂️、《上博二·容成氏》39:湯聞之🗄,於是乎慎戒登賢,德惠而不三十而能之🧑🏽‍🚒,如是而不可,然後從而攻之。[5]

    5🧵、《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 14+11不食五穀,睪(?擇?)處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47.gif(✋?)杆,豈不難乎?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49.gif(殹抑)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19.gif(與邪)民之行也🤎👨‍👦‍👦,好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51.gif(媺 /美)以爲 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52.gif[],【14此与(與)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07.gif(仁)人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53.gif(弍//二)者也。夫與(邪)蟡(偽)之民,其術多方。女(如)*[6]

    6🙂🩰、《郭店·語叢四》25-27:一家事乃有👮🏻⛔,三雄一雌👙,三👨‍💻,一王母保三嫛婗🧑🏿‍💻。[7]

    二、“矵”字述論

    對于“矵”字,學者們多有論述,但未達成一致意見。我們認為要正確認識此字,可以以《上博七·吳命》7號簡中的“矵”字為突破口🟪,然後再依次討論含有“矵”或“”字的其他簡文。

    (一)《上博七·吳命》中的“矵”字

    《上博七·吳命》7:故用使其三臣🧚🏿,毋敢有遲速之期🙎🏻‍♂️,敢告日👷🏼。

    整理者曹錦炎先生隸定為“”💲,讀為“視”⏱。[8]讀書會認為:“當隸定爲‘斫’。疑‘斫’是個从‘斤’得聲的字。从斤得聲之字一般歸入文部或微部。此處可能讀爲‘視’🥛。‘視日’古書屢見,又見於上博四《柬大王泊旱》🤏。當然 ‘視’與‘斫’聲母有一定距離,是否真如此讀,我們不能肯定。”[9]張崇禮先生認為該字應分析為从刀石聲🫅🏿,可能是“剫”之本字♢🔔,在文中用為“度”,簡文的意思大概是說不要含糊其辭🕺🏽,請給我們個準日子。[10]其後不久,張先生又對自己的觀點有所修正,謂:“本文認為度日猶言預定日期🕺🏿,是錯誤的🕞📚。如所釋 字無誤✋🏽,或可讀為當日⚇,即值日🏮,與視日義近。”[11] 季旭昇先生也對張崇禮先生的訓釋持懷疑態度,他分析了簡文前後說🧕:

    三使者說“毋敢有遲速之期 ”👳🏻‍♀️〽️,語帶威脅,所謂“遲速”,其實是偏義複詞,意在“速”👨‍🏫,其意思是肯定的,而不是等待對方的答覆。因此“敢告矵日”🙍🏿,其實就是明白地告訴對方🈹,請你們準備接戰吧。當然,對方也明白這個意思,因此毫不示弱地說“自曙日以往,比五六日♛,皆敝邑之期也”。雙方對話,語意應該是相當清楚的,彼此都是很強硬地“告知”對方,沒有商度的味道。

    再從“告”字的常見用法來看🙇,“告”當動詞用,其後有受詞或補語時👩🏽‍🌾🛖,其類型有三:

    甲💆🏻、告(于)人🏌🏿🧓🏻:如《左傳 ·哀公十六年》:“使下臣肸敢告執事🚇。”《儀禮·士昏禮》🔐:“某氏來婦敢告于皇姑某氏。”

    乙、告事:如《左傳·襄公廿三年》:“紇不佞,失守宗祧🙍,敢告不弔。”

    丙、告于地:《左傳·僖公十六年》:“王以戎難告于齊。”

    如果是屬於乙類,那麼所告的內容都是己方的事💚,沒有“告”對方要對方做什麼的👩🏼‍🔧🧑🏼。如果要對方做什麼,或回答什麼👯,似乎應該用“問”🪔、“質問”類的動詞。因此“敢告矵日”可能很難釋為“敢告對方,請給我們個準日子 ”。如果我們這個思路能成立💅🏻,那麼“敢告矵日”可能還是應該釋為“告”的甲類,釋為“告視日 ”仍不失為一個可能成立的選項🍩。

    張崇禮先生在《釋〈容成氏〉39號簡的“斫刺”》中所提的另一個看法,即“把‘矵’字看成是从石从刀的會意字,是以石磨刀的意思,或可釋為‘砥’、‘礪’等。如釋為‘砥’,則《吳命》簡‘砥日’讀為‘視日’就比較順”👩‍🦽,倒不失為一個可行的方向。 [12]

    我們認為將“矵”釋為“斫 ”、“度”、“砥”等均不合適,最大的問題是,無法很好地講通目前所見含有“矵”字 其他簡文👨🏿‍💼。不過諸家 均認為“矵日”與“視日” 所指相同,應當是非常正確的意見。“視日”一詞多次出現在楚簡中🦌。如:

    《包山楚簡》15-17:僕五師宵倌之司敗若敢告視日:卲行之大夫盤執僕之倌鄧、鄧期🧁、鄧僕、鄧 而無故🧗‍♂️。……新造 尹不敢不告視日。 [13]

    《包山楚簡》132135𓀃:秦競夫人之人舒慶坦凥侌鄇之東竆之里✊,敢告於視日。侌人苛冒、卯以宋客盛公之歲荊之月癸巳之日🕧❕,僉殺僕之兄旫⛹️‍♂️。……僕不敢不告於視日🥽。[14]

    《磚瓦廠楚簡》3:……人李□敢告於視日,夏之月庚子之夕🔫,盜殺僕之兄李孴🕑,僕未知其人🪻。今僕敢之某……[15]

    《上博四·昭王毀室》3命尹陳眚為視日。[16]

    李零先生認為: 楚簡中的視日是負責有關事務的當職官員,有點像齊國銅器和陶器上的‘某某立事歲’👱🏻‍♂️,是稱某官蒞政為‘立(蒞)事’✏️。[17]陳偉先生在總結了以往對“視日”一詞的不同意見後,最後認定“視日”之“視”🐕‍🦺,大概是守視的意思🫵🏽,與“當日”🤚🏿💅🏻、“直日”略同,這類人負責對君主的上通下達🦻🏿。[18]據此可知,《吳命》中的“矵日 ”所指亦當是這個意思😐。由此可見,簡文接下來回答說“答曰:三大夫辱命於寡君之僕👨‍🏭。 ”其中的謙稱“僕”恰好對應前文“敢告矵日 ”中的敬稱“矵日”。[19]

    值得注意的是,秦漢簡中有一種簡冊自名為“質日”🤿,與上述楚簡中的“視日”關系極為密切。這類簡冊已發現數種[20]🪂,如🥺:

    《銀雀山漢簡·漢元光元年曆譜》:七年日🪇。[21]

    《張家山M136M336[22]漢簡》:七年質日。[23]

    《岳麓秦簡》:“□七年質日”(0602號簡背面)🌤、“卅四年質日”(0611號簡背面)、“卅五年私質日” (0092號簡背面)[24]

    據介紹,上述“質日”簡均為標題簡🏌🏼,從內容來看,這一類簡,一般是悉數列出全年日干支🎋,並在日干支下,記錄下自己平時的活動及生活中遇到的重大事件。[25]不過🥩,于銀雀山漢簡中的“”字,研究者有不同的釋讀意見,此字原篆作💁‍♀️:[26] 。羅福頤先生釋作“”🍳,左從簡體字“历”,右從“見”,認為與“日”字連用以表示“曆日”的意思。[27]劉樂賢先生細察照片和摹本後🤵,認為當釋作“視”。並謂,“視”字左“示”又“見”,是其常見寫法。[28]鄧文寬先生認為“視日”不通➔,應據曆學校改為“七年曆日”。[29]李零先生核對過簡文後,也肯定了劉樂賢先生對“視日”的隸定🐫。對于所謂的“”字,我們仔細核對過相對清晰的原簡文照片😠,發現該字左邊確實是從“帀”,釋作“”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劉樂賢👰‍♂️、李零二位先生直接釋作“視” ,反而與字形不能密合。同批竹簡中“視”字以及從“示”之字多見👂,均未見作“帀”形者。此外,此字右部偏旁與同批簡中的“見”旁稍有差異,該偏旁下部的撇筆相對較長,且更向左上傾斜,與“貝”旁相對較近。試比較⛱:

    示旁👩🏻‍💼:75602801255563594[30]

    見旁:272686594[31]

    貝旁🧝‍♂️:261568351513375[32]

    結合岳簏秦簡、張家山漢簡中與此相類的簡冊均自稱為“質日 ”,我們認為“”字可能當釋作“”,[33]從“貝”,“帀(生母脂部)”聲🫲🏿,即“質(端母質部)”字的異體。關于“質日”簡的性質🕛,劉樂賢先生以“視日”立論,結合傳世文獻中有關“ 視日”的記述,認為視日👩🏻‍🚒,是看日、選日的意思,與日者之術相關[34]李零先生基于劉樂賢先生對“視日”的 釋讀📟,指出《張家山 M136M336)》簡中的“質日”👩🏻‍🦼‍➡️,也應是“視日”之假借。“視”和“質”古音相近,“視”是禪母脂部字,“質”是端母質部字。前者有察視之義✋🏿,後者有比對之義,含義也比較接近🧑🏼‍🚒。“視日”的含義,大概並不複雜,只是查看日子的意思🧑🏼‍🏭。李先生還認為漢簡中的“視日”同包山簡中的“視日”性質有相類之處👮‍♂️。包山簡的“視日”,是負責有關事務的當職官員的代稱,有點像齊國銅器和陶器上的“某某立事歲”,是稱某官蒞政為“立(蒞)事”🏋🏽‍♀️🚓。張家山漢簡和銀雀山漢簡的“視日”,其實是與“臨官蒞政”(曆書常用的術語)有關👨🏿‍🔬,這類曆表固然列有建除、反支等吉凶日與選擇有交叉,但更主要的功能 ,還是給執事🧝🏿‍♀️、視事的值班官員用來記錄政事,用以考核政績🧜🏽‍♀️,在檔案中是比較特殊的一類。李先生據此認為這類竹簡有自題,應名從其主,叫“視日”或“質日”。 [35]

    雖然我們把劉樂賢、李零二位先生釋作“ 視”的字改釋作了(質)”➞,但李零先生的其他論述☎🧘‍♂️,我們基本上都同意。為了後文論述的方便,特此把李先生的結論再重新梳理一下🖖🏿。

    1👨‍💻🧗‍♂️、漢簡中的“質日”簡是當職官員值班視事所用的曆表。

    2🤚🏻、戰國楚簡中的“視日”是負責有關事務的當職官員的代稱。

    3👨🏽‍🏫、楚簡“視日”與漢簡“質日”在性質上有相類之處👨🏿‍🏫,均與“立(蒞)事”、“臨官蒞政”有關🤵🏽‍♀️。

    4🚭、“視”與“質”是音近相通的關系👩🏻‍⚕️。

    基于李零先生的上述結論,我們認為“質日”和“視日”所記錄的很可能是同一個詞,但該詞在不同時代有兩個不同義項,一個是當職官員的代稱,另一個則只是當職官員值班視事所用的曆表,而且還在書寫形式方面有了區別,一個記作“視日”一個記作“ 質日”🔤👩🏼‍🦳。[36]也就是說楚簡中的“視日”與秦漢簡中的 “質日”實際上是一回事,只是因為時代的不同,詞義的發展變化,二者在字形的選擇和義項的取舍方面有所差異。

    現在我們再回到《上博七·吳命》中的“ 矵”字。諸家均認為此處的“矵日”與其他楚簡中的“視日”所指一致,都是指當職官員的代稱。基于上述對“質日”與“視日”之間關系的討論🤱🏽,我們認為《吳命》中的“矵”當即“質”的本字。“矵”字從“石”從“刀”,應是為“斧質”的“質”而造的一個本字。

    《說文》🤽🏿‍♀️:“質👷🏼,以物相贅🧾🛺,從貝從斦闕。”段玉裁指出🤷🏽:“《韻會》‘從斦’作‘斦聲’,無‘闕’字🧑🏽‍🍼。”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斦 ”字下認為“此字當讀如‘質’,即‘椹櫍’之‘櫍’,質從之得聲🤷🏿‍♂️。”陳劍先生認為從文字構造通例來看🚆,說“質”從“斦”聲是符合事實的😪。“斦”字不見於古書↗️,但在古文字中曾單獨使用(史密簋、毛公鼎)。其造字本義是什么呢🙆🏻‍♀️🫄🏼?從古文字發展的規律看,一個被淘汰的古字🥑,其本義往往保存在從它得聲的字中🧄。從“斦”聲的“質”在古書中有一個常用義是“斧質”之“質”🥨,即在斫木🧑🏿‍⚕️、斬人、莝芻等時候墊在下面與“斧斤”相配合的“椹質”,椹或作“鍖”🧖‍♀️、“砧”,質或作“鑕”🧜🏻‍♂️、“櫍”(看《廣雅·釋器》“杬、櫍,椹也”條王念孫《疏證》)。“斦”字形右半從“斤”,它是否就是斧質之“質”的本字呢?這是一個有待於進一步研究的問題🧖🏿‍♀️。[37]

    我們認為陳劍先生對“質”字本義的分析可取👻,即在斫木、斬人、莝芻等時候墊在下面與“斧斤”相配合的“椹質”🐶。木頭、石頭、金屬均可作“斧斤”🐎、“刀具”的底墊❤️‍🔥,所以“椹”或作“鍖”、“砧”🧘🏽‍♀️,質或作“鑕”、“櫍”。 如💆🏼:

    《戰國策·趙策三》:“夫吳將之劍……薄之柱上而擊之,則折爲三🥽;質之石上而擊之,則碎爲百。” 鮑彪注👫🏻:“質🪬🧑‍⚕️,以石爲鑕。”

    《爾雅·釋宮》“椹謂之榩。”郭璞注:“斫木櫍也。”。

    《公羊傳·襄公二十七年》🍰:“負覊縶☔️,執鈇鑕。”

    據此我們認為,《吳命》中的“矵”字所從的“刀”與“ 斤”相類🧓🏼,而“石”即石質底墊📲🦹🏿‍♂️,整字“矵”當為“斧質”的“質”的本字。[38]

     

    (二)清華簡《保訓》中的“矵”字

    明確了《上博七·吳命》中的“矵”即“ 質”之本字🤦🏼‍♂️,就比較容易談其他簡文中的“矵”字了🧋👉🏽。我們認為其他簡文中的“矵”也應當釋作“ 質”👷🏽‍♀️。[39]下面我們先來看清華簡中的“矵”字🛀。

    《清華簡·保訓》8-9🤵🏼‍♀️:昔微中于河💷,以復有易,有易伓厥罪。微亡害👩🏽‍🚀,迺追(歸)中于河👰🏻‍♀️。微志弗忘,傳貽子孫⚂,至于成康,祗備不解,用受大命。

    根據林志鵬先生的搜集整理可以知道,討論該段簡文中“矵”字及前後文意的學者比較多🏋️‍♀️⛪️,現參據林先生文及個人所見簡錄于此。[40]

    整理者: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46.jpg,商先公上甲微👩🏻‍🎓。,即🙀。 ,河伯🏅🔅。

    孟蓬生先生:認為 字可能可以讀為”,訓為“抵押”。[41]

    陳偉先生:這個字似當釋爲。《說文》云:刏,劃傷也。從刀👰🏿‍♂️,气聲。一曰斷也。又讀若。一曰刀不利,於瓦石上刉之。段注云:刉與厲不同🫸🏼。厲者,厲于厲石👩🏽‍🦳。刉者⇨🧏🏽‍♀️,一切用瓦石磢之而已👨‍👨‍👧。在《保訓》此處應可讀爲有求請之義,與假(借)義近。

    姜廣輝先生🚳🔏: ,從石從刀,字書講是的俗字。簡文讀為🤽🏿‍♀️,古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之語,切磋琢磨是古代玉石加工的方法👷,引申而爲反覆討論問題👩🏼‍⚖️。所以昔微矵中于河,意思是上甲微曾向河伯討教🦥,並同他反覆商討最佳的復仇方案。

    李均明先生🧘🏿‍♀️:此字當由從💆🏽‍♀️、從、從字簡化而成🍘。金文所見此字之形已演變爲形,而旁已省下面之形。簡文當釋𓀋。指的是冠以公平名譽的司法權,微假中于河指上甲微從河伯那裏借用了司法權。

    李銳先生a假中于河 ,當和《竹書紀年》所說的假師于河伯緊密相關。古代有中正義🙍🏿,引申之則與獄訟之公正有關。因疑假中于河即是請求河伯作中人、公證人、審判人。當然,這是表面文章,實際很可能是請河伯給予軍隊💍,而且保證師出有名。在軍事進攻之後👆🏽,有易之君服厥罪。《周禮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鄭玄注:中🧞‍♂️,謂罪正所定🧏🏿‍♀️。孫詒讓《正義》認爲這裏的就是獄訟成要之簿書,即是招册📖、認罪書。則 歸中于河🥻,大約是講將有易之君的認罪書給河伯。

    李銳先生b♛:卜辭於山♜、河附近祭祀時,常有貞問涉及陰陽方位。因此🕝,上甲微是確有可能根據陰陽方位而體會到的。這種陰陽觀念🧑🏻‍🎄,當和後世的兵陰陽有一定關聯,因此,不難設想上甲微可以由之而戰勝有易🧑🏽‍🎨。那麽🍻,這裏上甲微的假中于河👨🏽‍💼🤦🏼‍♂️,很可能當讀爲格中于河↔️,相通,古書習見。格之義爲度量、推究,也就是說上甲微由河(或在河附近地區)體會到了的道理;這和舜親耕于曆丘,恭求中意思相近。

    李零先生:👸🚮,古文字的寫法是從石從刀,或加又于刀下,象持刀磨于礪石。《說文解字石部》有字,訓爲 厲(礪)石。這個字就是的本字。,測日度地💪🏼,求地中,是靠土圭和旗表。我在《說清華楚簡〈保訓〉篇中的字》中已經說過,字的古文字寫法正像旗表🫀。這裏的不可能指地中地中 無法借,所借只能是測量和標志地中的器物🫳🏿,土圭和旗表👩🏿‍⚖️。

    廖名春先生👨‍🏭: 當讀為。《論語述而》🥁:加我數年。 《史記孔子世家》。《左傳桓公元年經》👩🏽‍🔧:鄭伯以璧假許田。《史記十二諸侯年表》🕵🏼‍♂️🦙。簡文訓為施。當指河內,也就是黃河以北的地區😮‍💨。《論語微子》:鼓方叔入於河。何晏《集解》引包咸曰: 入謂居其河內。簡文假中於河施中於河🗄、 用中於河,在河內施行中道。

    林志鵬先生🤰:從石從刀之字會用瓦石磢刀以利之之意,當從陳先生說視為之異體✊,惟可如字讀(與通),訓為殺牲釁鼓之儀式。簡文則指軍旅所用建鼓👃🏽。祈中于河即在釁鼓誓師。後微無害(害訓為患),歸中于河🤾🏻‍♂️,則為戰勝後至河的報祭(釁鼓而藏之)。

    喜貞先生🚢:,從的聲👫🏼,”“”“質部,轉韵通矵中立中 ,在此有號召游說之意。

    徐在國先生:何琳儀先生認為字從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47.jpg(兩手相付以見借義)🤹‍♀️,石聲🛖。所從的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48.jpg往往訛作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49.jpg形,遂與混🏄🏽‍♀️🧑🏿‍🦲。上博三《周易》簡54“王叚於廟字作 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50.jpg🐷,可證何先生說之確。簡文 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51.jpg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50.jpg之省形,釋為,讀為👩👍,訓借。《廣雅釋詁二》:假♻,借也🕥✳️。”“可折中於中國古書所說的“‘常用於軍中🫰🏽,用於合軍聚眾,教練士卒(引李零先生說),那末假中義同假師。簡文中的字代指軍隊。

    楊坤先生:《古文四聲韻》卷五鐸韻所引《義雲章》與李商隱《字略》 字(鵬按,作http://www.bsm.org.cn/pic10/101008/01/image052.gif),與《古文四聲韻》同韻之“[各刀]”字(黃錫全謂即《廣雅》、《一切經音義》之字)聲同可通。竹書字,當由各、咢聲求之。簡文當讀為嘩訟之🐻‍❄️。其字或作,故訓多釋為直言

    武家璧先生: 見《龍龕手鑒》◻️、《四聲篇海》、《正字通》等,謂之俗字🙇🏻‍♀️。《說文》砌,階甃也。”“砌中即以甃石壘砌成臺階狀的壇🈺。壇中央可能立有定方向用的表杆,是謂立中或者立極🧑🏻‍🎄🕙。上甲微砌中於河就是在河濱或河伯之地堆石壘砌了一座壇。有堆聚之義,故砌中亦可解釋為築壇聚眾👉🏿。

    趙平安先生: 在郭店簡《語叢四》和上博簡《容成氏》中作偏旁使用🏌️,從石聲🤌🏻,可讀爲托。此段大意是說,上甲微在和有易氏開戰時,曾將寄放在河伯那裏,待打敗有易氏🙏🏿,又從河伯那裏將索回📦,傳貽子孫。

    上述諸家結合傳世文獻中的相關記述⛲️,對該段簡文的大意已基本上理清了⭕️。但對于“矵”字卻未達成共識。不過🙍🏼‍♂️,後來由于李學勤先生進一步解釋,說此“叚(假)”字之釋讀是“由于在其他清華簡中找到‘假路’于某地的文句而得證實。”[42]所以釋作“假”似乎成為主流意見。我們認為“矵中于河”當釋作“質中于河”👨‍👨‍👦。“質”🧒🏻🙇,以財物抵押或留人質擔保。如:

    《左傳·襄公三十年》🧎⚗️:八月甲子,奔晉。駟帶追之,及酸棗🛴。與子上盟,用兩珪質于河。使公孫肸入盟大夫。己巳🍉👨‍🏫,復歸。

    《管子·山權數》:行五月😔,召丁氏而命之曰💎👩‍👩‍👧:“吾有無貲之寶於此💇🏿‍♂️,吾今將有大事🏞,請以寶為質於子,以假子之邑粟🙁。”丁氏北鄉再拜入粟,不敢受寶質。桓公命丁氏曰:“寡人老矣,為子者不知此數🍶,終受吾質。”

    《左傳·僖公十五年》🥛:“子桑曰:‘歸之而質其大子👩🏻,必得大成。’”

    《史記·周本紀》: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王,武王有瘳👨🏻‍🦽。

    許多學者都已指出,與上甲微👳‍♀️、有易、河伯三者同時相關的事蹟亦見於古籍,如《山海經·大荒東經》: “有易殺王亥,取僕牛🤦‍♀️。郭璞注引《竹書》云:“殷王子侅賓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緜臣殺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師于河伯以伐有易👨🏼‍⚖️,滅之👩‍💼,遂殺其君緜臣也。此記載雖與簡文所云有所差別🚴🏼,但主要人物及故事相差不多🙋🏽‍♂️。簡文中的“中”雖然諸家沒有形成一致的意見★,但大家都認同,對于“微”來說☕️,“中” 是一種非常重要和寶貴的東西。“微”為了向“有易”復仇,遂將寶貴的“中”抵押給“河”👨‍🏫,以尋求“河”的幫助,最後“有易”被打敗了🧑‍🌾🖕🏼。我們對“質”的這種理解還可以照應到後面的簡文。 [43]

    簡文接下來談到“微亡害👳🏽,迺追中于河”🫧。關于“追中于河”🧚🏿‍♂️,諸家也有不同的觀點,[44]如:

    整理者:🤹🏽‍♀️,讀為🤸🏽‍♀️。

    孟蓬生先生🤙🏻📵: 字可能可以讀為”,“字與的形狀相同,應該念🧑🏼‍🎄🧳。這句簡文是講上甲微討伐有易時路過河,先以為抵押🤶🏼,然後再要回來,這才能傳之後世。[45]

    姜廣輝先生🤎: 應理解爲 慎終追遠,即 追溯。殷人的把握分寸的的方法,可以追溯于河伯,而由上甲微首先掌握之後,傳貽子孫,至于成湯

    李銳先生:疑 讀爲古音端紐微部🏆,古音生紐物部🙎🏽‍♂️,舌音對轉👥⤴️,當可通假( 古代常相通)。之義爲遵循、順服;這和舜的身滋服相近。

    林志鵬先生: 歸中于河為戰勝後至河的報祭(釁鼓而藏之)。

    廖名春先生: ,疑讀為。《詩大雅棫樸》:追琢其章,金玉其相🤽🏿‍♂️。陳奐《傳疏》: “‘追琢🔴,《有客》作敦琢。追、敦📕,皆假借字👨🏽‍🏫。”“爲微部端母,爲文部端母🕯,古音相近,故能互用➿。有崇尚🔓👷🏻‍♂️、注重義。簡文追中於河 敦中於河🚀🧜🏻,也就是在河內崇尚中道。

    我們要重點補充的是“迺追中于河”的“追”字,大部分研究者均從整理者釋作 “追”🕴🏻,但解釋各不相同。我們認為🧏🏽‍♀️,所謂的“追”并非“追”字,原簡文作:。相似的字形又見于郭店簡和新蔡簡,相關字形及辭例分別作:

    《郭·窮》7👨🏽‍🦱:百里奚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4.gif(轉)(鬻)五羊。[46]

    《新蔡·甲三》11🌚:……昔我先出自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jpg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2.gif-顓)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4.gif-頊),宅茲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5.gif(沮🧛‍♂️、雎)🤶🏻、章(漳),以選(徙)遷處😇。[47]

    與上列新蔡簡中的字形相比較🌆🍄‍🟫,可知《保訓》中的字與之當為一字,只是由于竹簡中間有些墨跡脫落,導致 “”旁左上部掉了一點。查核前後簡文照片🥱,本段竹簡近中部位置,從“害”到“ 于”五字均有些墨跡脫落(參見文末附錄一),所幸的是“”旁右上角的一點還是保留得非常清晰👼🏽。所以我們認為此字與新蔡簡中的,同為一字🤾🏿‍♂️。

    對於郭店簡《窮達以時》中的“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6.gif”二字,裘錫圭先生指出:“‘五羊’上二字疑當與‘賣’義有關👳🏻👨🏽‍🍼。疑第二字從‘辵’🧖🏿‍♀️、‘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8.gif’聲,即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9.gif字𓀝,讀為‘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20.gif’,通‘鬻’。第一字從 ‘旦’聲👳🏿‍♀️,似可讀為‘轉’。《淮南子·脩務》‘百里奚轉鬻’”。對於郭店簡中的“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9.gif”字,裘錫圭先生分析為從‘辵’📼、‘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8.gif’聲,即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9.gif字,讀為‘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20.gif’,通‘鬻’🧊。第一字從 ‘旦’聲📲,似可讀為‘轉’。《淮南子·脩務》‘百里奚轉鬻’”。[48]基于上述裘先生的釋讀意見🛕,董珊先生將新蔡簡中的“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50.jpg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51.jpg”二字釋為“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52.gif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53.gif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54.gif)”🛌🏿🆔,讀為“顓頊”。[49]

    由此可知🖖🏼,孟蓬生先生釋作“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9.gif”是正確的,[50]在簡文中應當讀作同聲符的“贖 ”,訓為“用錢物或其他代價換回抵押品”。如《詩·秦風·黃鳥》💁🏻:“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鄭玄箋🧔🏼‍♂️:“如此奄息之死,可以他人贖之者,人皆百其身😚。”簡文“迺http://***********/admin3/html/dongshan01/dongsh19.gif(贖)中于河”是說把前面“矵(質)”給“河”的“中 ”再贖回來。

    經過以上討論,我們可以看出,該段簡文大意為👆🏿:“微”把“中”抵押給“河” 之後,“河”幫助微打敗了有易🤦🏼,而且微沒受到傷害,于是“微”又用其他東西把“中”贖了回來。“微”持“中”不忘,最後把“中”傳給了他的子孫,一直到成康二王。

     

    (三)包山簡中的“矵”字

    《包山楚簡》158🧘🏿:畢得爲右使於莫囂之軍,死病甚。

    整理者釋作“厠”。袁國華先生認為“厠 ”同“廁”。“廁”有次義🍇,應作職位解。“甚”字📈,整理者釋作“當”,劉信芳先生改釋“甚” 。陳偉等先生認為🦊:“畢得厠”🍯,恐為一人名🧑‍🦼‍➡️。[51]我們認為“畢得厠”不太可能是一個人名,因為“得”字後面有一清晰的墨釘(參見文末附錄二),當為人名後的句讀符號👀,這一現象在包山楚簡人名中較為常見[52]。“字的基本聲符依然是“矵”,只是加了意符“貝”,并把“石”旁省掉了“口”,在簡文中也當釋作“質”,與清華簡《保訓》中的“質”意思基本一樣,稍許不同的是一個質的是“中”,一個質的是“人”。《左傳·隱公三年》:“王貳於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爲質於鄭,鄭公子忽爲質於周。”該段包山簡的大意是說“畢得被質為莫囂軍隊的右使,因為病得厲害,死掉了”。質到別處的人或物一般不能受到傷害或者損傷,因為主人還會把這些人或物贖或者換回去𓀔,但“畢得”很不幸,在作為人質當右使的時候卻死掉了▫️,這種情況可能引起了法律糾紛,從而記錄在了包山簡的法律文書中。[53]

     

    (四)《上博二·容成氏》中的 “”字

    《上博二·容成氏》39:湯聞之🤾🫲🏼,於是乎慎戒登賢,德惠而不三十而能之,如是而不可🔗,然後從而 攻之。

    整理者李零先生隸定為“”👳,認為“待考🥼。此字或與《郭店楚墓竹簡緇衣》第三十六簡‘(展)也大成’句的‘’字有關。”[54]蘇建洲先生讀為“恃”🧧。[55]陳偉武師認為當是从石則聲🤴🏽,疑可讀為“賊”。[56]張崇禮先生認為當釋為“度”,讀為“斫”🤰🏼,訓為 “砍殺”🙆🏻‍♂️。[57]季旭昇先生認為,如果其所從的“”旁可以讀為“砥🏎🤵🏼、視”👨‍🏫,則不妨通讀為 “失”🦹🏿‍♂️,“視(禪紐脂部)”😘、“失(審紐質部)”,二字聲皆為舌頭音👩🏿‍🎓,韻則為陰入對轉。“惠而不失”謂湯施政“嘉惠人民而沒有過失”。如果嫌楚簡“失”字常見,一般作“”不作“”🥲,則不妨讀為“窒(知紐質部)”,二字亦聲韻俱近。“惠而不窒”謂湯施政“嘉惠人民而無窒礙”。[58]季先生後來又將其改釋作“逆” 。“德惠而不逆”意謂“行政重在施惠而不違背民之所欲✔️。”[59]

    我們認為“”字當釋作“質”🪿,意為“質誓 ”或者“盟質”🧑🏿‍🚒。如🤵🏽⚁:

    《左傳·昭公十六年》:“ 恃此質誓,故能相保,以至於今。”杜預注:“質,盟信也。”

    《國語·晉語四》⏯:“吾先君武公與晉文侯戮力一心,股肱周室,夾輔平王🦵🏿。平王勞而德之🧚🏼‍♀️,而賜之盟質。”韋昭注🚍:“質👫🏻,信也。”

    《國語·魯語上》:“質之以犧牲🤳🏼。韋昭注:“質,信也,謂使之盟,以信其約也🧑🏼‍🔬。”

    《侯馬盟書》納室類:“自今以往,敢不率此盟質之言🏄🏼,而尚敢或內(納)室者,而或婚(聞)宗人兄弟或納室者而弗執弗獻🔦,丕顯晉公大塚明亟視之🌺🧝🏿‍♂️,麻夷非是。[60]

    從上列《侯馬盟書》中的“ 質盟”可以看到,“盟質”之後,如果背盟,就會受到很重的“麻夷非是(滅亡他的氏族 )”[61]的懲罰➝🧚‍♂️,傳世文獻中也多有述及,如: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祚國,及而玄孫,無有老幼♡。

    《左傳·襄公十一年》🍞🫷🏻:或間茲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國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隊命亡氏👈🏼🥰,踣其國家⚫️。

    由此可見,一旦“盟質”,就要承擔背盟帶來的可怕後果🥐,也可以說盟質有很大程度上的被動成分,而《容成氏》中“德惠而不質 ”大意是說:只是行德惠,不用質盟約束別人,天下方國首領、賢人為湯做事全是出于自愿的。這無疑是湯的“德惠”之舉👨🏼‍🚀。

     

    (五)《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中的“矵”字

    《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14+11🧎:不食五穀,睪(🤹🏽?擇?)處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47.gif(?)杆,豈不難乎?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49.gif(殹抑)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19.gif(與邪)民之行也⛹🏿,好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51.gif(媺 /美)以爲 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52.gif[],【14此与(與)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07.gif(仁)人http://www.gwz.fudan.edu.cn/articles/0803/0102/image053.gif(弍//二)者也。夫與(邪)蟡(偽)之民🪝😳,其術多方。女(如)……

    整理者 。何有祖先生分析為從石從刀,讀作字🤦,或可進一步讀作[62]季旭昇先生讀作“著”,訓為彰顯🎑、表明🤯。全句是說“邪民的行為,喜歡表現(和別人不同的)美以……”我們認為仍當釋作“質”。該簡文殘斷過甚且難字較多🍤,不過文獻中“質美”或者“美質”均有用例,可能與此有關🏊🏻‍♂️。如:

    《荀子·性惡》:夫人雖有性質美而心辯知,必將求賢師而事之,擇良友而友之。

    《禮記·禮器》:禮器🗑,是故大備。大備,盛德也。禮釋回🚰,增美質,措則正,施則行。

    《禮記·郊特牲》:大羹不和,貴其質也。大圭不琢,美其質也👷🏼。

    釋成“矵(質)美”可能與前文所云“(奉)👸🏼🏃🏻‍➡️,不味酒肉👎🏽,不食五穀,睪(?擇?)處(🧜🏼?)杆,豈不難乎?”[63]等相關過于樸質的行為記述,有相照應之處。不過,由于簡文殘斷過甚🧝🏿‍♂️🚎,“質美”的確切含義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六)《郭店簡·語叢四》中的“”字

    《郭店簡·語叢四》 26-27:一家事乃有☎️👰🏻‍♀️,三雄一雌,三,一王母保三嫛婗。

    整理者疑讀作 🚣🏻‍♂️,解作宗廟主也🤽‍♂️。林素清先生認為此字从貝、从人👲、从石,當讀作石👱🏿‍♀️。李零先生讀為 。裘錫圭先生認為此字以為基本聲符,可讀為🤱🏼。三雄一雌,三http://www.bsm.org.cn/pic/070415/01/image002.gifhttp://www.bsm.org.cn/pic/070415/01/image003.gif⛔️,一王母保三嬰兒家事的具體內容。張崇禮先生贊同裘先生讀 的意見,并訓“度”為“謀”,認為“ ‘三雄一雌’是以陰陽為喻🎳🤳🏿,三雄一雌,突出‘陰’的可貴,也就是‘謀為可貴’”;“三”是“多個 ‘’共用一個底座‘’🥳,這個底座就是‘基’👸🏼,所以它重要🎰。一王母保三嬰兒指一個祖母可以照顧三個嬰兒👆🏼。[64]

    我們認為也當釋作 “質”💆🏿,在此可訓為“主體”。《管子·君臣下》:“天道人情,通者質,寵者從,此數之因也🧝🏻。 ”尹知章注🤾‍♂️;“質,主也。能通於天道人情者✒️,可以爲主;其不能通,但寵貴之者,可以爲從🚣🏿‍♀️💡,謂臣也。”《莊子·庚桑楚》:“果有名實,因此己爲質。”郭象注🤾🏻‍♀️:“質,主也👳🏼‍♂️。”簡文“一家事乃有質”大意是說“一個家庭要有可以依靠的核心力量”,這樣理解也與後文“三雄一雌🖊,三 📪,一王母保三嫛婗”皆強調“一”的重要性相一致🆗。

     

     

     

    附錄一🧚🏽‍♂️:(清華簡《保訓》簡8       附錄二:(包山簡158

                  &nb sp;       

     



    [1] 附記:小文未成文前曾將基本觀點向陳偉武師請教, 并得到老師的指點♍️。稿成後又蒙趙平安先生審閱賜正,特此謹致謝忱。投寄貴網後,程少軒先生又給我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和材料,避免了不少錯誤,在此也一并致謝。文中的諸多疏漏與謬誤,概由作者本人負責。

    [2]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釋文參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吳命>校讀》,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81230日。本文簡稱“讀書會”。

    [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富达《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保訓〉釋文》,《文物》20096期🧏🏻,頁73⬛️。

    [4]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頁 29,文物出版社1991年📑。

    [5]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頁281💊,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陳劍《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問題小議》,簡帛研究網🧔🏼‍♀️,200319日,後收入上海大學古代文明研究富达✌🏿、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頁327-328,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

    [6]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本文釋文從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隸定🚶‍➡️🥅,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8322日❎。

    [7]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頁 218,文物出版社1998年🏸。

    [8]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頁320,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9]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研究生讀書會《<上博七·吳命>校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81230日。本文簡稱“讀書會”🚣🏼。後來又對該意見有所補充,認為該字“實應如整理者釋作從石從刀🧔‍♀️🪤,可隸定爲矵。此字讀爲何詞,暫無定論🧝🏽‍♀️🌧。”參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三輯🥃,頁269👮🏼,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

    [10] 張崇禮《釋〈吳命〉的“度日”》🪼,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9114日。

    [11] 參見上注所引張崇禮先生文後本人糾正跟帖。

    [12] 季旭昇《也談〈容成氏〉簡39的“德惠而不失”》,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9126日。按:顧史考先生在《字讀法試解》(《古文字研究》第28輯,中華書局2010年)一文中,認同徐在國先生釋作“叚”⤴️,并將“矵日”讀作“暇日”,根據季旭昇先生對“告”的分析可知🕵🏽‍♂️,顧先生的說法同樣不合適🧑🏻‍💻。

    [13]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

    [14] 同上注👩🏽‍🌾。

    [15] 滕壬生、黃錫全《江陵磚瓦廠M370楚墓竹簡》,《簡帛研究二 ○○一》頁219👭🏻,廣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

    [16]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17] 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頁 286,三聯書店2004年🤹‍♂️。

    [18] 陳偉《關於楚簡“視日”的新推測》🦸🏼‍♀️,簡帛研究網,200536日。

    [19] 單育辰先生認為🚣🏿,《吳命》“應爲有關吳國的外交辭令之彙抄”。參見氏著《佔畢隨錄之八》,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 2009318日🧑‍🦯‍➡️🧔🏼。

    [20] 這類簡冊還見於北京大學藏秦簡《質日》、周家台秦墓《秦始皇三十四年曆譜》、尹灣漢墓《元延二年日記》等。分別參見:《北京大學入藏一批秦簡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101024日🎇。原無篇題🖕🏼,整理者據他處出土的同類簡而加🦹🏼。湖北省荊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關沮秦漢墓簡牘》頁93🏋🏼‍♀️,中華書局2001 年。原簡無篇題,此為整理者擬定。連雲港市博物館等《尹灣漢墓簡牘》頁3,中華書局1997 年。第74 號簡有“元延二年”字樣,整理者據此題名為“元延二年日記”。

    [21] 吳九龍《銀雀山漢簡釋文》頁133,文物出版社1985年🔏。此字照片見《文物》19743期,圖版壹。

    [22] 此墓編號當改為M336🔇。參見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頁286,三聯書店2004年。

    [23] 荊州地區博物館《江陵張家山兩座漢墓出土大批竹簡》,《文物》19929 期,頁14

    [24] 蘇俊林先生指出:這三支簡都位於篇首 ,而且,0611號簡“卅四年質日”🎑、0092 號簡“卅五年私質日”字樣之前,還有“·”———此標記一般認為是篇題的標誌🫄📀。將“ □七年質日”💇、“卅四年質日”、“卅五年私質日”看著篇題,應該是沒有問題。(“□七年質日”在陳松長先生的《岳麓書院所藏秦簡綜述》(《文物》,2009 3 ) 一文中,為“ □□年質日”,“七”字為後來在殘片中發現的,經拼合🐟👨‍❤️‍👨,與“年質日”完全綴合。“卅五年私質日”為整理小組最近對秦簡進行紅外線掃描時發現,故而陳文中未提及。參見氏著《關於“質日”簡的名稱與性質》,《湖南大學學報》20104期🤱🏼,頁185

    [25] 參見蘇俊林《關於“質日”簡的名稱與性質》,《湖南大學學報》20104期☺️。

    [26] 因原簡照片不太清晰,我們所翻拍的照片也不夠理想,但原簡文照片還是能夠看清楚字形筆畫👨🏼‍✈️。此字照片見《文物》19743期✏️♻️,圖版壹。

    [27] 羅福頤《臨沂漢簡概述》🚉,《文物》 19742期⛹🏿‍♀️,頁34

    [28] 劉樂賢《簡帛數術文獻探論》頁 25♚,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29] 鄧文寬《出土秦漢簡牘“曆日”正名》,《文物》20034期。

    [30] 駢宇騫編著《銀雀山漢墓竹簡文字編》頁 297,文物出版社2001年🚵🏿‍♂️。

    [31] 同上注,頁29711

    [32] 同上注🗺👷‍♀️,頁229👨🏻‍🚀。

    [33] 當然,此字右旁也無法完全排除“見”旁的可能👨🏼‍🚀。程少軒先生看過小文後,認為該字右邊應該還是“見”。秦漢文字中“見”、“兄”等字形下方的“儿”形,往往左邊一筆短而右邊一筆特長,此字也是這樣。如果此字右部確從“見”,那么就可以直接讀作“視”,從而為“視”☝🏽、“質”相通提供最直接的例證。

    [34] 劉樂賢《簡帛數術文獻探論》頁 25,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35] 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頁 286,三聯書店2004年🧑‍🦽;《視日、日書和葉書——三種簡帛文獻的區別和定名》🧟‍♀️𓀆,《文物》200812期🐜,頁74🤸🏼👧🏼。

    [36] 當然,戰國秦漢時期的現實語境中🧑🏽‍🎄⚔️,也可能兩個義項都有用例🚞,只是目前我們發現的出土文獻相對有限🚴‍♂️,沒能找到這類用例🚳🧔‍♀️。

    [37] 陳劍《說慎》👨🏿‍🎓,《簡帛研究二〇〇一》頁 211,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又收入《甲骨金文考釋論集》頁 43-44🤏🏽,綫裝書局2007年。

    [38] 與“”形相比,“矵”很可能是一個通行于楚地的地域性較強的自造本字,當然也有可能有其更早的來源,因為考古發現的石器時代的石砧還是比較多。

    [39] 值得注意的是,程少軒先生(2009413日)也早有過這種看法✖️,只是對字形的解釋與我們有所不同。他說👱🏽‍♂️:我想可能此處讀為或者,是將國之寶器抵押給河伯,以借河伯之兵的意思🤜🏽。這樣解釋,與後面的也可以呼應。如果確實是讀為或者🐝♻,則《吳命》中的矵日 可能確實就讀為視日,也可能是 砥礪的初文。”(參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論壇的討論帖《“清華簡”研究初見成果:解讀周文王遺言zz》(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 PageIndex=9&ThreadID=1187)第8樓“一上示三王”於2009413日的發帖)🧪。此外,孟蓬生先生也認為當讀作“質”,參見後文所引孟先生說。

    [40] 林志鵬《清華簡〈保訓〉集釋》,簡帛網, 2010108日。所引諸家觀點的詳細出處,請參見林先生文,在此不再一一重列。

    [41] 參見《清華簡〈保訓〉座談會紀要》,光明網,200973日;林志鵬《清華簡〈保訓〉集釋》中漏列🚵🏽‍♀️,現單獨加注。

    [42] 李學勤《清華簡〈保訓〉釋讀補正》👨🏻‍🦽‍➡️,《中國史研究》20093期,頁7

    [43]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我們懷疑,李學勤先生在清華簡中找到的“叚(假)路”的例子,可能的確是“叚”字,與《上博三·周易》簡54“王叚於廟字作image01同形,但與《保訓》中的“”字相比,多了一個“又”旁。因此,我們懷疑可能并非一字🛀🏻。期待有關材料早日發佈,以驗證我們猜測的對錯。

    [44] 各家出處詳參前引林志鵬先生《清華簡〈保訓〉集釋》一文。

    [45] 參見《清華簡〈保訓〉座談會紀要》,《光明日报》,2009629日;林志鵬先生《清華簡〈保訓〉集釋》中漏列,現單獨加注👮🏽‍♀️🙊。

    [46]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頁 145,文物出版社1998年✋🏼。

    [47]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新蔡葛陵楚墓》頁189,大象出版社2003年🫅。

    [48] 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頁 164🚣🏽‍♀️,文物出版社1998年。

    [49] 董珊《新蔡楚簡所見的顓頊雎漳》,簡帛研究網🧞, 2003127日👱🏼。關于“”字的討論還可以參見:劉釗《釋“儥” 及相關諸字》🤦🏿‍♂️,《中國文字》新廿八期👩🏿‍🏫,頁123-132⌨️,臺北藝文印書館2002年;趙平安《釋古文字資料中的 “”及相關諸字——從郭店楚簡談起》,《中國文字研究》第二輯,頁 78-85,廣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

    [50] 前引孟先生觀點中釋作“賣”,當是未嚴格隸定省了“辵”旁所致。

    [51] 參見: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文物出版社1991年。袁國華《包山竹簡文字考釋三則》,《中華學苑》第44期👳🏿‍♂️,頁89👌🏽,政治大學中研所1994年。劉信芳《包山楚簡解詁》頁166,臺北藝文印書館2003年。陳偉等《楚地出土戰國簡冊 [十四種]》頁77🤰🏽,注153154,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年。

    [52] 參見黃人二《郭店竹簡小墨釘點之一作用(上)》📟,簡帛研究網,2002321日;沈培《關於抄寫者誤加句讀符號’”的更正意見》,簡帛網,2006225日🌩。

    [53] 此外🚻,包山簡161號簡還有兩個相類的字形作:34,兩字右部從“攴”,與我們討論的“矵”字形近,但不一定同字,而且出現的辭例為“5仿司馬婁臣、6仿史婁佗”👷🏿‍♂️,似爲一種地域組織名稱(按“包山”以“仿”爲名者多見,如簡100“走仿”、簡149“7仿”等),本文姑置不論。

    [54]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頁281,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55] 季旭昇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頁167-169🕺🏿,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56] 陳偉武《戰國竹簡與傳世子書字詞合證》👅,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编集《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頁204,香港2003年。

    [57] 張崇禮《釋〈容成氏〉39號簡的“斫刺”》✍🏻,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9125日。

    [58] 季旭昇《也談容〈容成氏〉簡39的“德惠而不失”》🦼,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9126日。

    [59] 參見季旭昇《說矵》,“战国秦汉出土文字资料与地域性:汉字文化圈的时空与结构”研讨会論文,日本女子大學,2009919日🤵‍♀️。蒙程少軒先生惠贈季先生大作,特此謹致謝忱🕴🍷。

    [60] 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侯馬盟書》頁 39-40,文物出版社1976年。

    [61] 朱德熙、裘錫圭二位先生指出,《公羊傳》襄公二十七年“〈昧〉(眜)雉彼視”和侯馬盟書“麻夷非是”都是“滅彼氏族”的意思,這個觀點已經得到學界贊同,見《戰國文字研究(六種)》之一“侯馬載書‘麻夷非是’解”🔜,《考古學報》19722期;又收入《朱德熙文集(五)》頁31,商務印書館1999年。

    [62] 何有祖《〈吳命〉小劄》🚶🏻‍♂️‍➡️,簡帛網👨🏽‍🦲, 200912日🤵‍♀️。

    [63] 釋文及編聯從陳劍《〈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重編新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0832日。

    [64] 分別參見👩🏽‍🎓: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頁218,文物出版社1998年;林素清《郭店竹簡〈語叢四〉箋釋》,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389-397🧑🏻‍🦰,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劉釗《讀郭店楚簡字詞劄記》,《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81-82,劉釗《郭店楚簡校釋》頁 233-234,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頁49-50,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張崇禮《郭店楚簡〈語叢四〉解詁一則》,簡帛網,200747日。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11月1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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