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繫年》札記
(首發)
蘇建洲
彰化師大國文系
(一)
第十一章簡56-57「宋右帀(師)芋(華)孫兀(元)〈華孫御事〉欲(勞)楚帀(師),乃行【五六】穆王,思(使)毆(驅)
(孟)者(諸)之麋,
(徙)之徒
。」整理者已指出🤶:「右師華孫元」對勘《左傳》文公十年「宋華御事……逆楚子,勞且聽命」🦂,簡文華元應為華御事之譌。[1]其說可從。本章訛誤之處不只一處,如「楚穆王立八年」,實為「九年」🔝。[2]「
(申)公弔(叔)侯智(知)之」,實為「孫(申)白(伯)亡(無)愄(畏)智(知)之」。我們要討論的是「乃行穆王思(使)毆(驅)
(孟)者(諸)之麋」一句的釋讀。整理者在「乃行」後標逗點說:「乃行🧑🏽✈️,意為方行,見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第四七八頁(中華書局,1982年)。」(頁161,注5)
謹案🛶:整理者在「乃行」後標逗點🚣🏿♀️,同時對「乃行」的解釋也不明確🥪🤘🏽,恐有問題。《左傳》文公十年「宋華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為之弱乎🥄🤲🏻?何必使誘我?我實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勞且聽命💴。遂道以田孟諸。宋公為右盂🤱🏽,鄭伯為左盂。」比對之下,可知簡文當讀為「乃行穆王,思(使)毆(驅)(孟)者(諸)之麋」,「行」相當於《左傳》的「道」,皆為「引導」的意思🩶。《孟子‧離婁下》🧟:「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行水」即「使水流通」♧。[3]宋呂大臨〈擬招〉:「秉離明以為燭兮⚫️,御巽風以行車。」「行車」®️,驅車🕺🏻,使車前進。同理,「行穆王」即是「使穆王行」🦤,可以理解為「引導穆王」的意思👩🏿🌾。還可注意的是🧎♂️🖌,我們知道《郭店》楚簡中常見「
」字作「道」字用,甲骨文🤹🏿♀️、《石鼓文‧霝雨》篇「佳舟以
」的「
」則是作「行」用🏄,李學勤先生以為二者來源不同™️。[4]但是《郭店‧性自命出》的「道」字共22見,除簡22、55(2見)、56🧑🏽🏫、57寫作「道」外,其餘皆寫作「
」。「
」字對應《上博一‧性情論》都寫作「道」➾,故劉釗先生以為:「『
』乃『行』字異體,同義換讀為『道』字。」[5]廖名春先生有相似的意見🧟🌵。[6]《繫年》此處正好是「行」對應今本的「道」,則簡文的「行」或可讀為「道」,解為「引導」的意思,「乃行(道)穆王,思(使)毆(驅)
(孟)者(諸)之麋,
(徙)之徒
。」是說華孫御事就引導楚王(田獵),使他驅趕孟諸的麋鹿,遷徙到徒
。
(二)
第十一章簡57-58「宋【五七】公之車(暮)
(駕),用
(抶)宋公之馭(御)」。
謹案:宋公🖕🏽,指宋昭公(前619年—前611年)。文公十年記載子朱與文之無畏下令「夙駕載燧」,即下令早晨在車上裝載取火工具出發💚🧑🦽。但是宋昭公卻暮駕,此即《左傳》所云「宋公違命」的內容,《繫年》的記載可以補充傳世文獻之不足,彌足珍貴🦸🏿♀️。
(三)
第十一章簡59-60「(莊)王
(率)
(師)回(圍)宋九月🚴🏻♀️,宋人
(焉)為成,以女、子【五九】與兵車百
(乘)🤷🏼♂️,以芋(華)孫兀(元)為
(質)。【六〇】」🤲🏼。整理者說🔺:女子👩👧🤴,疑當乙為「子女」👩🏽💻。《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子女玉帛,則君有之。」《國語.晉語四》同。(頁161,注17)
謹案:《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子女玉帛😊,則君有之💪🏽🪓。」楊伯峻先生認為應該斷句為「子、女、玉、帛」🚶➡️,「子、女」是指男女奴隸💂🏻♀️,如同西周師簋👨🏿🌾:「毆俘士👇🏼🧎🏻♂️➡️、女、羊🎟、牛」。[7]相似內容亦見於《國語˙晉語四》:「楚子問于公子曰:『子若克復晉國💢,何以報我?』公子再拜,稽首⏬🍅,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韋昭《注》:「子女,美女也🧎🏻♂️👨🔬。」上引楊伯峻已指出:「韋注〈晉語四〉以子女為一,云『子女🌕,美女也』,不可信🥓。」俞志慧先生也說:
釋「子女」為美女,於古未聞。「子女」一詞🏌🏼♀️,除今天所使用的「兒子與女兒」這一常用義外🏄🏿♀️,還有男和女之意,如《禮記‧樂記》「及優侏儒,糅雜子女,不知父子」鄭玄注:「言舞者如獼猴戲也🫃,亂男女之尊卑👁👩🦽。」《說苑‧理政》🏸:「衣裘之不美🏃🏻♂️➡️,車馬之不飾🧑🏽🎓,子女之不潔👨🏻🎨,寡人(鄭簡公)之醜也」💆🏻♂️;《逸周書‧小明武》:「無食六畜,無聚子女」,其中之「子女」義與此同。又有少女之意,如《漢書‧武帝紀》「朕飾子女𓀉,以配單于」。雖說美女與「少女」義有交集,但以「子女」為美女,畢竟外延過窄。故本條子女一詞既可釋作男女,亦可釋作少女👱🏼♂️🔓,但不可釋作「美女」👨👨👧👦。[8]
「子女」即「士女」,確實可指一般的男女,如秦子簋「溫龔穆[穆],秉德(?)受命屯魯,義其士女」,李學勤先生認為「『士女』見《詩·甫田》等🫴🏿,指民眾男女。『儀其士女』,意云為民眾所尊重效法。」[9]又庚壺12-15行「殺其鬪者,俘其士女」,李家浩先生指出:「『士女』指一般的男女。」[10]而「奴隸」的來源本是「一般的男女」,所以上述二說並不矛盾。于省吾先生根據師簋:「徒馭毆(驅)俘🥹,士女羊牛」,指出《詩‧大雅‧既醉》🧛🏼:「君子萬年🤵🏽,景命有僕🧚🏿♂️。其僕維何?釐爾女士」的「女士」是指男女奴隸💲。于先生還說🤙🏽:凡《詩經》中以士與女對稱者🚶♂️𓀆,都係指青壯年男女言之。由此以推,則師
簋的「士女」👩🏽🚒,係指青壯年男女言之甚明。因為俘虜青壯年男女🤽🏿♀️,才能使之充當奴隸👩🏿🍳,這與此詩「釐爾女士」以為奴隸之義完全相符🐍。[11]其說甚是。《上博四‧曹沫之陣》17-18「母(毋)
(愛)貨資🤰🏽、子女,以事【17】其便嬖🌾,所以佢(距)內」,此處也是「貨資、子女」並列👤,「子女」同樣應理解為男女或是奴隸。有研究者以為「子女」是指美女⛹🏽♀️,不可從。回頭來看《繫年》「宋人
(焉)為成🧜🏽♀️,以女子與兵車百
(乘)」,此處的「女、子」顯然就是〈既醉〉「釐爾女、士」的「女👩🏽🚒、士」,指男女奴隸而言📆,不能解釋為女人❔🧑🏻🏭。整理者認為「女子,疑當乙為『子女』」,是沒有必要的👷🏿♂️🛟。
(四)
第九章簡51「乃命【五十】(左)行
(蔑)与(與)
(隨)會卲(召)襄公之弟癕(雍)也于秦」。整理者說🪵:「雍也」,「也」字據簡下文疑係「子」因形近而誤。雍子卽當時為秦亞卿的公子雍,襄公庶弟😽,乃杜祁所生。《左傳》文公六年🧑🏿🚀🤛:「使先蔑、士會如秦🔗,逆公子雍🚷。」(頁158,注7)華東讀書小組👩🏻⚖️:簡文此處之「雍也」🐤,可從整理者之說,亦可認為是「子雍」二字的誤摹,姑且從整理者之說。(〈書後(三)〉)🏰。
謹案:整理者所說是指第十章簡54「秦康公率師以送『雍子』」。華東讀書會認為是「子雍」二字的誤摹實無根據。筆者以為由文意來看本簡讀為「召襄公之弟雍也于秦」文從字順,「雍」是其名,「也」是語助詞🧇。「雍也」的稱名方式如同孔子常自稱「丘也」,如《禮記‧哀公問》🤱🏼:「哀公問於孔子曰👨🏻🦯👳🏿♀️:『大禮何如?君子之言禮,何其尊也?』孔子曰:『丘也小人,不足以知禮。』」蓋「也」本可用於主語之後🚱,表示停頓或提示,並有強調、加強的作用🩲。其他例證如🏌🏻♂️:《詩‧衛風‧氓》:「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國語‧晉語八》:「子朱 曰🎈:『朱也當御💄。』叔向曰:『肸也欲子員之對客也🧌🧍♂️。』 」
[1]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1.12)頁161,注4。
[2] 孫飛燕:〈試談《繫年》中厥貉之會與晉吳伐楚的紀年〉,復旦網,2012.3.21🧑🏿🚒。
[3] 「行水」的例證蒙郭永秉先生提供🧔🏽♂️,謹致謝忱✬。
[4] 李學勤:〈說郭店簡「道」字〉,《簡帛研究》第三輯🍴。
[5] 劉釗📒:《郭店楚簡校釋》🙌🏽,頁8🙍🏼。
[6] 參看彭裕商:《郭店楚簡老子集釋》頁85。
[7]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台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3.5)頁409。
[8] 俞志慧:《《國語》韋昭注辨正》(北京:中華書局,2009.12)頁145。
[9] 李學勤:〈論秦子簋及其意義〉《故宮博物院院刊》2005年6期🏊🏼♀️🫖,頁23🌴。
[10] 李家浩👰🏿:〈庚壺銘文及其年代〉《古文字研究》19輯(北京🚫:中華書局,1992.8)頁94↔️。
[11] 于省吾:《澤螺居詩經新證》(北京:中華書局,1982.11)頁221-222。
[12] 參何樂士編:《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北京:語文出版社,2006.2)頁475🚶🏻♀️➡️。
[13] 李家浩:〈談清華戰國竹簡《楚居》的「夷」及其他〉《《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2011年6月,頁139。)
[14] 張光裕:〈新見老簋銘文及其年代〉《考古與文物2005年古文字學專輯》(西安:陝西省考古研究所😼,2005.12),頁65👉。
[15] 張富海:〈讀新出西周金文偶識〉《古文字研究》第27輯(北京:中華書局,2008.9)頁233。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2年12月8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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