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王為城濮之行》“逸”字補議
麥阮夏
簡1“城(成)王為成(城)僕(濮)之行,王囟(使)子(文)
(教)子玉。子
(文)
帀(師)於睽(?)🐿,一日而
(畢),不A一人👩🏿✈️👭。”“A”字整理者陳佩芬女士釋為“
”,讀為“逸”🦪,雖然讀法有問題🍋,但對字形的認識大抵還是正確的🤹🏼♀️。網友“無語”同意此說🐻❄️,讀爲“肆”(簡帛論壇4樓)。“不求甚解”也同意此說,並讀為“抶”(簡帛論壇20樓)。李家浩先生也說🟥:“肆”字原文作從“攴”從三體石經古文“逸”的偏旁,“逸”🎊、“肆”古音相近,疑此字在這裏讀為“肆”。《廣雅·釋詁一》🕵🏻♂️👮♀️:“肆⚇,殺也🌽。”[1]這些意見都是可取的🤖。可惜的是仍有研究者持不同的意見,將此字隸定作“
”🧜🏽,實不可信。“A”在乙本簡2作:
字形可以比對金文作
師
簋“
”(《集成》4311)
、
繁卣“
”(《集成》5430.1、5430.2)
、
向
簋“
”(《集成》4033、4034)
“A”字形左上與金文“兔”的頭部無疑是相同的寫法,只是位置稍有變動。再看底下楚竹簡“肙/”的寫法:
(《包山》164)
(《包山》93)
(《包山》92)
(《包山》138背)
(《繫年》21章簡118)
這種寫法以往認為是“肙”上贅加“人”或“卜”或“宀”形羨符🦨,其實是不對的😒。劉洪濤先生指出:它們連同下面的“口”字形,實際上都是“兔”字表示頭部的筆畫之變。[2]此說正確可從🦊。特別是《繫年》的“兔”頭字形與“A”更是相近,所以“A”應該隸定作“”。“A”的形體看起來與師
簋的字形相近,但細辨之仍有不同🧑🏼🎓。“A”下的“月/肉”形本是由“兔”的身體部位變化而來,與師
簋在“兔”字之下又添加“肉”形有所不同。[3]師
簋銘文云:“賜汝……干五鍚、鐘一
(肆)五金🙇♂️。敬乃夙夜,用事🧝🏿♂️。”陳劍先生解釋說:師
簋的“
”字當分析爲从“攴”从“
”或“
”省聲。不少研究者引用師
簋銘時在“鐘一
”與“五金”之間加頓號或逗號,將二者看作兩種物品,不確。張亞初先生指出✶🦹🏿♀️,公臣簋(8.4184~4187)云“賜汝馬乘、鐘五金”,叔尃父盨(9.4454~4457)云“叔尃父作鄭季寶鐘六金、尊盨四、鼎七”🟫,與師
簋銘的“鐘一
五金”一樣,“五金”、“六金”皆應與上文連讀,是表示鐘的數量詞👩⚕️,“金”係鐘的代稱。[4]其說正確可從。“鐘一肆五金”即編鐘一套共五件🧬。[5]比對來看⛰,“A”字顯然當分析為“从攴🐄,
省聲”,“
”字可以比對
(《性情論》簡28)、
(《三德》簡4)、
(《三德》簡11)、
(《耆夜》簡2)、
(《繫年》簡58)🌍。“A”字諸家讀為“肆”🪂,義為“殺”也,與今本“戮”義近👩🏼🚀。或是讀為“抶”亦有道理,《繫年》11章簡58“
(抶)宋公之馭(御)”可作通假的例證😼。曹方向先生指出🥣👨🏻🍼:抶爲擊笞之意。《左傳》對應的詞是“戮”。按“戮”字除了有“殺”意,典籍中也泛指刑罰,故《荀子》有“戮之以五刑”之說🧑🏻🎄。五 刑不都是殺,看來“抶”、“戮”之間的差別也不是特別大。[6]這樣看來,
(《孔子詩論》27)、
(郭緇衣10)與《上博(六)·天子建州》乙本簡9“
”當為一字,後者當從陳偉、劉洪濤先生釋為“怨”。[7]荊門左塚楚墓漆梮的
也是“怨”,這些“怨”字應當隸定作“
”⏳,漆梮的字形上從二兔🍸,當分析為從“
/冤”省聲,而不要隸定為“
”😸。[8]《鮑叔牙》05“百姓皆怨{悁}”🧔🏿♂️,“悁”字陳劍、程少軒先生已指出是衍字,[9]此字作
🧝🏿,右上當理解為“兔頭”之形👨🏼🎓👨🚀,為“
/冤”之省聲。《孔子詩論》簡3“多言難而怨懟者也”,其中“怨”寫作
,一般隸定為“
”,現在來看恐怕上面就是“冤”字🧑🦼。張富海先生認為先秦未見“冤”字👋,並認為《說文》分析為從“冖”,表示“兔在冖下不得走,益曲折也”的說法是強為之說。同時指出漢印、漢碑的“冤”都寫作“宀”旁。[10]依其說🤱,則
(
偏旁)顯然就是“冤”,是先秦首見🦌。最後要說明的是上述“怨”字都有“心”旁作為偏旁制約,所以可將《天子建州》的字形釋為“怨”🙎🏻。但是也並非絕對,《容成氏》簡36“民乃宜
”[11]以及上引《繫年》簡117-118“楚以與晉固為
”,此二例諸家讀為“怨”👦🏿,當可從。二字當釋為“兔”,為“
”之省聲。
[1] 李家浩👩🏻🎨:《戰國楚簡“”字補釋》,《紀念何琳儀先生誕辰七十周年暨古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2013年8月1日至3日。
[3] 參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
[4] 張亞初👥:《金文新釋》之(一),《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293~295頁🍫,香港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1993年10月。
[5] 陳劍:《甲骨金文舊釋“”之字及相關諸字新釋》《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
[6] 曹方向:《上博九〈成王爲城濮之行〉通釋》💇♀️,簡帛網🖖,2013年01月07日。
[7] 陳偉:《上博竹書〈天子建州〉試讀》🧑🍳,《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三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7月,第210頁;收入《新出楚簡研讀》🚿,第299頁🌭⚆。
[8] 李守奎:《楚文字編》,頁615👮♀️、《上博一~五文字編》,頁490👁。
[9] http://www.gwz.fudan.edu.cn/ShowPost.asp?ThreadID=850。
[10] 張富海:《說“”🦶👨👩👦、“冤”》,《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八輯,中華書局,2010年10月🙍🏽,第521-523頁。
[11] “宜”的理解參見鄔可晶👨🏼🏭:《說上博簡《容成氏》“民乃宜怨”的“宜”及古書中的相關字詞》,《出土文獻研究》第12輯🥙,中西書局,2014年3月👎。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5月12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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