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戟”及相關問題
(首發)
王寧
棗莊廣播電視台
首先這裡要說明一件事😗,就是付強先生在其《新見銅器劄記二則》一文中,把從金丯聲的字釋為“鍥”讀為“戈”,1是不很確切的🍿,這個字應該釋為“鍥”讀為“戟”。付先生的錯誤是受了我的看法的影響,他事先在QQ上和我討論時,說是此字是“戟”😉;我說那個字應該是“鍥”,也就是戈,本來是鐮刀🧏♂️。我這麼說本來是想從其源頭上說明這個問題,可惜閒聊倉促沒說明白🧞♂️;他又讀了我的《從“丂”說到“噬”》一文,2覺得有理,就採信了,顯然是受了我倉促之言的誤導🧍♂️👮🏿♀️,這一點我得向付先生道歉。只是對於金文中被用為“戟”的諸字形以及相關的一些問題還是比較複雜,我覺得還是有深入討論的必要,故作此文以就教於方家👩🦽。
一👷🏼、“戟”字形選錄
金文中用為“戟”的字形,如果仔細考察就可以發現寫法不一,簡直是五花八門,雖然目前根據其器物和銘文可以知道它們的確是被用為“戟”,但有點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金文中用為“戟”的字的形體主要有以下幾種(每形僅錄各時期有代表性的):
1🐽、武城戟🥽。春秋。
2、滕侯昃戟。春秋晚期🚄。
3👨🏫、析君戟。戰國早期。
4🐒、雚戟。戰國中期或晚期。
5🧑⚖️、十年洱陽令戟。戰國晚期。
6、大良造鞅戟。戰國晚期。
7、曾侯
雙戈戟🚲。戰國👨🏿🔧。
8、曾侯與爽戈戟。戰國。
9👨❤️💋👨、六年安陽令矛戟朿。戰國。
郝本性先生在《新鄭出土戰國銅兵器部分銘文考釋》一文中🥋🙋🏿♀️,引了其中用為“戟”的五種字形,3茲錄于下:
10、
11🍴、👽🍀、
12🧑🏻🦼➡️、、
、
13、
14👯♀️、👌🏻、
、
、
其中14的字形並非用為“戟”,姑從舊說列入🧑🏼🏫,下面還要說明🖐。楚簡文字中“戟”的寫法主要有如下4種形體😘:
15、曾6
16、天策
17、包牘1
18🚍、上博(一)·緇衣·10
下面的兩種字形,因為涉及到的問題較多,所以放在最後討論:
19🍅、小盂鼎🪻。西周早🪤。
師
父鼎。西周中。
休盤。西周中。
五年史
簋🥘。西周晚。
盤。西周晚👆🏻。
無叀鼎。西周晚💓。
20💇🏿、、
、
、
《先秦貨幣文編》4
二🥚、“戟”不讀若“棘”
《說文》:“𢧢👵🏽,有枝兵也🤶。从戈、倝(段本改作‘从戈榦省’)☁️⛹️♂️。《周禮》:‘𢧢,長丈六尺。’讀若棘👨🏼🏭。”其中“讀若棘”三字大徐本有,小徐本無🤏🏿🤸🏽♀️,段玉裁云:
“按大徐有‘讀若棘’三字,非也🚴🏿♀️。《釋名》🪒:‘戟♋️、格也,傍有枝格也。’古音《秦風》與‘澤’、‘作’爲韵,古音在五部,讀如‘腳’。”
段玉裁是認為“戟”不當讀若“棘”👮♂️。馬敘倫先生亦云👩🏿🦱:
“《繫傳》無‘讀若棘’三字,非脫🧑🏽🦲,此蓋涉下文戛字而誤衍🕐。錢坫曰👩🏽🎤:‘寫者誤加也。’……宋保曰:‘戟古讀據,不讀若棘……古書戟、棘亦通假,但轉音非本音也🔤。’”5
也是認為“戟”不當“讀若棘”,可見此讀不可靠🚪。不過小徐本無此三字好像也不對🤸🏽,其原文很可能是“一曰棘”,是說戟一名曰棘,後人在傳抄時誤寫成“讀若棘”,因為《說文》中“讀若”🙅🏻♂️、“一曰”錯出,抄寫匆忙難免偶爾弄混,大概徐鍇覺得這個讀法有誤,所以刪去了。“棘”在古傳注中的確訓“戟”,段玉裁云🧗🏻:
“《周禮》‘棘門’、《明堂位》‘越棘大弓’、《左傳》‘子都拔棘以逐之’🔖,‘棘’皆訓‘戟’,棘者刺也,戟有刺,故名之曰棘👨🏿。衺者爲援🍁,則横者爲棘🌙、爲刺也🗿。”
按⌚️:段說“棘皆訓戟”應是正確的,宋保說“古書戟、棘亦通假”則誤,“棘”是先秦時對戈或戟的別稱,因為戈🫧、戟的援、內(戟還包括刺)伸張如棘刺,因亦稱之為“棘”✭,用“棘”為“戟”是義同互用而非通假🫙,故《說文》當言戟“一曰棘”,而非是“讀若棘”🏋🏽♀️。
三、“戟”即“鍥”字異體
對於從丯的“戟”之字形,裘錫圭先生在《談談隨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一文中有段論述云:
“根据墓中戈戟出土情况和戈頭有內無內的區別,可以肯定竹簡和戈銘裡的‘’🕴🏻、‘
’、‘
’等字應該釋為‘戟’。這個字在戈銘里有時還寫作
🧑🏻🎓,新鄭所出二年鄭令銅矛的
字,就是這種寫法的變體☺️。郝本性同志把銅矛的這個字釋作‘戟’,曾侯墓的新資料證明他的釋文是正確的。戰國時代的齊國戈銘有時自稱為‘
’🙆🏻,其字或加‘金’旁作‘
’,以前我們懷疑它們是‘戟’字而苦無確證,現在就可以放心地把它們釋作‘戟’了。”6
春秋時期“戟”還有一種寫法是上引字形1,是從㫃從丯🤴🏽💆♂️,配合裘先生論及的諸字形可以知道,它也是從“丯”得聲的🌓。那麼我們可以知道👩🏽✈️,自春秋到戰國“戟”字通行的寫法多是從“丯”💇🏽,不用問也是從其聲🧑🏼🍼👩🏽🔬,其形旁則有戈(字形8是從“我”)🗽、金、㫃(或倝)等形,從“戈”是因為戟本是戈類,從金則是因為它是金屬製品,先秦文字中“戈”字很多也從金作,是一樣的道理,這個都比較好理解。至於從“㫃”,許慎認為是“榦省”,從古文字形看明白是錯的,郭沫若先生曾經專門論述過🚴🏿♂️,他說👲🏻:
“許不知倝之本義,故亦不知戟之所從,云‘從戈榦省’或作‘榦聲’皆非也。字實從戈倝🙎🏼♀️,戟乃建於車之戈👠,故從戈倝也🛀🏿。戟字於金文僅一見,即‘之造戟’是。字作
💹,倝字作
🐦🔅,於車上建旌之形猶存其仿佛。”7
郝本性先生說:
“銅矛銘文中有‘奠庫
朿’(編號6)。
作
,從戈從㫃‼️,㫃乃軍旅所執的旂(旗)的象形⚙️,斿彝斿從㫃🦸♀️,作
,斿觚斿字從
。此
字即𢧢(今作戟),王國維云:‘倝、𠐱皆㫃之異文’🧲。郭沫若同志于《說𢧢》一文中云👩🏼🔬:‘字實從戈倝,𢧢乃建於車之戈,故從戈倝也🎒。’郭🧷、王之說至確。”8
是說戟本是車兵之戈😦,建於戰車上如旌旗然⬆️,故從倝會意👋🧖♂️。《方言》九云:“(戟)三刃枝,南楚宛郢謂之匽戟”,郭璞注:“今戟中有小孑刺者,所謂雄戟也。”對於這個問題🧑🏻🎓,郭沫若先生的解釋是:
“戟有雌雄,雌者戟內之無刃者,雄者有刃者也💁♀️。古戈至秦漢而漸廢🔼,古戟至秦漢而制改⚅。漢人於戟之雌者亦謂之戈。”9
這種解釋適用於秦漢(包括)以後,而先秦之“匽戟”疑是本作“㫃戟”,是指建於車上之大戟🙅🏽,大概因為“㫃”、“鶠”音同,而“鶠”即雄鳳,故亦稱“雄戟”👨🦼➡️,是相對於徒兵所用的戈(相當於雌戟)而言的🔡,通假作“匽”、“偃”。同時,郭老所言“漢人於戟之雌者亦謂之戈”亦不確切,董珊先生在其博士論文《戰國題銘與工官制度》中就指出戰國時期的燕國鉤兵分為戈、戟兩類🧖🏿,戈類不刃內,稱“戈”☦️、“鍨”🍕、“鉘(鋨)”或“鍨鉘(鋨)”;戟類刃內,稱“戟”或“鋸”🖍🤽🏼♂️。10其中有些戈類與戟形制略同,只是內上無刃,即所謂雌戟者®️,而戰國時代即稱戈,非始於漢。
前引字形5“倝”下所從的部分與楚簡字形17全同,是在“戈”上多加了一筆,這個字形其實就是從戈從丯的字形的混合體,故也被用為“戟”。
字形9當即字形15楚文字寫法右旁所從的部分🍇,字左旁一豎彎筆,也是從“丯”聲。
字形6是從倝戈聲,字形10是從㫃戈聲🏐,從“倝”當是“㫃”的繁化🤲🏿,其中字形6就是後來“戟”的小篆字形“𢧢”,從戈是因為戟本戈類,是建於車上的大戈🔎。
總而言之,春秋戰國文字中的“戟”多從“丯”聲,間或從“戈”聲,于省吾先生指出戴侗《六書故》言“丯”為“契”或“㓞”是對的,并做了詳細論述,11所言應當可信。“戈”、“契”古音見溪旁紐雙聲、歌月對轉🎎,讀音相近。那麼我們可以知道🧍🏻,先秦文字中用為“戟”的字形,從金丯聲的“”字明白就是“鍥”字,其它那些從戈💃🏻、從我的字形都是其異構🦪;從㫃💴、從倝丯聲或戈聲的字是它的變體❕🍵,也就是說,“戟”這個字它本來就不讀紀逆切,而是讀苦結切,它就是“鍥”字的異構。
四👩🚀、“戟”來自“戈(鐮)”之別稱
筆者在《從“丂”說到“噬”》一文中曾經認為⛱👨🏻🔧:
“從‘丂’的字形和讀音上考察,它應該就是‘鐹’之初文🧑💼,就是一種大鐮刀👨🏽🦳,也稱為‘鍥’。《方言》五:‘刈鉤,江淮陳楚之閒謂之鉊,或謂之鐹;自關而西或謂之鉤,或謂之鎌👩🏻🔧👨🏽🏭,或謂之鍥🧑🏼⚖️。’其中‘鐹’⚓️、‘鍥’音近(見溪旁紐雙聲𓀗、歌月對轉疊韻🚄;又‘鍥’又讀古屑切🏪,則同見紐雙聲),二者顯然存在音轉的關係。《說文》中無‘鐹’字🕝,只有‘鐮’😫、‘鍥’🫸、‘鉊’,云:‘鐮,鍥也’、‘鍥,鐮也’、‘鉊🤙🏽、大鐮也’,沒有說到‘鐹’,不過‘鐹’可能是比較早的讀音🐳,當是來源于‘戈’,因為鐹的形制類似戈而取其聲🧔🏻♂️,故大多從‘丂’得聲的字如‘可’🌮、‘何’、‘河’等字與‘鐹’、‘戈’古音都在見紐歌部,《說文》說‘𠀀’讀若‘呵’,顯然也是這個原因🔌。”
這裡面有個問題是,“戈”應該是鐮的最早名稱👈🏿,它本來是一種農具🦹,由農具而演變為武器,楊錫璋先生指出🥸:
“從銅戈的形態⛹🏼♀️、最先出現的是直內戈和以內安柄的方法等推測🧑🏿🦱,它與中原龍山文化石鐮有一定的淵源關係,它可能是由這種農業收割工具演變而來的。”12
筆者認為是很正確的看法。在先秦時期,戈🪪、鐮必是一家眷屬🔇,而且“戈(鐹)”🌘、“鍥(刈)”是這種器具的最早名稱,“鉤(𠛎)”、“鎌(鐮)”當是晚出的稱謂⏱,故“鎌”字僅見於戰國文獻😿,金文中無一見。
鐮刀別稱之“鐹”🤡,《廣韻·去聲·三十九過》云🤽🏽:“鐹😕,鐮也。亦作划。划,同上。”《集韻·去聲八·三十九過》以“划”與“鐹”同古臥切,亦訓“鐮也”💃🏿,《玉篇·刀部》👩🏻🎨:“划,公臥🛍️、公禍二切,鐮也🧚🏻。又刈𠛎也”,也是指鐮🧚🏽。“划”從刀戈聲🍙,這個字很可能就是金文中“戈”或作從金戈聲寫法的或體,戈為金制故或從金🦹♂️,又為利刃故或從刀,所以它就是“戈”的繁構或異體,也就是說後來所謂的鐮本來就是名“戈”。
筆者同時還指出,甲骨文的“辥”字就是“鍥”🧘🏽♂️,其本義是一種帶齒的鐮刀💆🏻♂️。帶齒的戈、戟雖然目前沒有實物出土,但有帶齒的鐮刀的實物🧖🏿,如圖:
第一件是浙江博物館藏品⛹🏼♀️🙅,下面二件是盛世收藏網上公佈的私人藏品,都是戰國時期之物💇🏻♂️,可以看到鐮刀的刃面上有梳齒一樣的條紋,而刃口都是鋸齒形,這樣我們可以明白上面的字形9為什麼要在“丯”形左旁加一“L”形彎曲的豎筆,字形15的楚簡文字右旁所從的“”也是在“丯”左旁加了這樣的豎筆的字形,這個字形很可能本身就是“鍥”字,彎曲的豎筆表示鍥背,相當於戈援的上刃和欄的部分,“丯”表示其有刻齒并從其聲。所以,“鍥”當是戈鐮類中一種稍微特別的種類,它的特異處就在於它有和梳齒類似的刻齒和齒刃,但後來和“鐹”🧙🏼♀️👴🏽、“𠛎”等一樣被用為鐮的一種別稱,不帶齒的也可稱“鍥”,故《說文》曰:“鎌,鍥也”、“鍥,鎌也”,二者互訓義同👨🏼🔧,無所分別了。同時從字形9、15的“鍥”字也可以看出來🧑🏽🏫,它實際上表現的是戈頭或鐮刀頭,它作為戈(鐮)的異稱是舉其頭以槩全器者。
戟本是從戈演變進化來的一種武器🈷️🥬,它不名“戈”而名“鍥”,正如前引郭沫若先生所言:
“待戟兵發生🤓,欲以有別於戈,故取戈之一體或其別名曰棘曰者以屬之😮💨,後更別創戟字,而音亦稍變也🧟♀️。”13
戟本戈類,但是它的形制已經有了較大變化,戈頭較大🧚🏿🐶,內有刃,比較特異的是有刺,所以古人才用了一個戈的別名“鍥”來為之命名,它本來就是見紐月部字🧜🏼♂️。《方言》九曰:“戟,楚謂之孑💁🏿♀️;凡戟而無刃,秦晉之間謂之𨥂”,郭璞注云:“取名於鉤𨥂也。”錢繹《箋疏》曰:“《說文》:‘孑🥑,無右臂也’,亦通作𨥂👨🏻🌾🧑🏽🚒。莊四年《左氏傳》‘授師孑焉’,《考工記》疏引舊注云:‘孑,句孑戟也。孑與𨥂同。’”這些說法均不可據👸。楚簡文字中發現的用為“戟”的字也不在少數,大部分都是寫作從戈丯聲的“鍥”,個別寫作從戈各聲的“㦴”😧,和金文的情況類似,無一寫作“孑”或“𨥂”者🧑🏻💼。對於這個問題🤵,裘錫圭先生有過論述🛎:
“‘戟’字🫳🏿,滕侯昃戟作‘㦴’🙃,從‘各’聲(見《積微居金文說》112頁)😁🩰。‘’字當從‘丯’聲🧗🏻♂️。《說文》有‘𠲱’字,疑與‘
’⛹️♀️🚴、‘嘏’等兩半皆聲之字同例,似‘丯’聲在古代有與‘各’相近的一種讀法🏭,故‘戟’字可從‘丯’聲。又戟在古代亦名‘孑’(‘戟’字似本從‘倝’聲,‘孑’、‘倝’陰陽對轉,音亦近),後因同義通讀(如‘石’也讀如‘擔’)而變讀為‘㦴’。”14
裘先生的看法是極有指導意義的,據此略引申一下應該是🛁:
1🚂🗿、楚、秦、晉稱戟為“孑(𨥂)”實即“鍥(戟)”之假借字🚣♀️,二字古音同見紐月部👂,雙聲疊韻,可以通假自不待言,“鉤孑”即“鉤鍥”🧑🏽⚕️🖐,二者本都是戈或鐮,是同義連舉。後代使用的“鉤鐮槍”應該就是先秦戟制的延續和變化↔️,“鉤鐮”即“鉤孑”亦即“鉤鍥”。
2🈯️、戟又稱“㦴”,如裘先生所言有音近的原因,還有一種情況可能是根據戟的形制和用度而得的另一種名稱🪒。《說文》中的“𠲱”當即“㦴”之或體,其所從之“丯”就是“鍥”的省形,“鍥”、“戈”同類且音義并近,故小篆用丯代替戈旁🖖🏻。《說文》🏥:“𠲱🧖🏿,枝𠲱也👦。从丯各聲🚵♀️。”段注:“枝𠲱者🎼,遮禦之意👨👩👧👧。《玉篇》曰🫙🗒:‘𠲱、枝柯也☀️。’《釋名》:‘戟、格也🙅♀️,旁有枝格也。’庾信賦:‘草樹溷淆,枝格相交。’‘格’行而‘𠲱’廢矣。”戟的援🟠、內向兩旁伸展若有枝格,所以遮禦🫡,故亦稱“㦴”🦺🏀,後來大約為了與鐮刀的“鍥”相區分🦹🏿♀️,武器名的“鍥(戟)”通稱“𠲱”,“戟”以同義通讀之故轉讀為見紐鐸部音📥,即為紀逆切。
不僅如此✋,古尚有讀“戟”為質部的“拮”之事💅🧑🏼🎤,如《詩·鴟鸮》:“予手拮据”💅,毛傳曰:“拮据,戟挶也”👨🏼⚕️,《說文》:“据,戟挶也。”意者《詩》之原文當是作“戟挶”或“戟据”,漢代人或讀“戟”若“拮”,故寫為“拮据”👨🏼⚖️,而《毛傳》仍以“戟挶”釋之。這是因為月部與質部是旁轉疊韻關係,在古音中也非常接近,秦漢以後趨於混同,一些從“㓞”聲的字的或體多亦從“吉”聲💇♀️🙅♀️,如《玉篇·刀部》:“㓤,丘八切,與㓞同💍。”“㓞”的異體即從“吉”聲,它如“葜”作“𦸉”🖤、“㮮”作“桔”✊、“䤿”作“鐑”等,不能盡舉👩🏿⚕️,此可作為“戟”本為月部字的一個旁證🚭。
3🤹🏿♀️、從大多數“戟(鍥)”字的構形看,它應當是從“丯”聲🏹,“金”📇、“戈”🎖、“我”、“㫃”或“倝”等主要用為義符🪲,當然🦸🏿,因為歌、月🦵🏼、元對轉的原因,除“金”之外的其它形旁也可以看作是聲符🥝,都可以看做是雙聲符的字🏐🍓,所以“戟”也有從戈👩🏻🔬、從我聲的寫法👌🏼。
另外,燕戟又稱“鋸”,《殷周金文集成》在釋文中均括讀為“戵”,15這個固然可以看作是“戟”的音轉🤛🏼,“鋸”、“戟”同見紐雙聲、魚鐸對轉疊韻音近🤹🏿♂️,而另一種可能是“戵”是戟的另一種異名。《書·顧命》作“瞿”,孔傳云:“戣🪑、戵皆戟屬。”鄭注:“戣戵,蓋今三鋒矛🤸🏻🏇🏻。”鄭注不可信。命戟為“瞿”、“戵”者,很可能是取義於“衢”(瞿、衢古字通),《爾雅·釋宮》:“四達謂之衢”,蓋戟之胡🎾、援🥉、內、刺均有刃📤,如衢之四達,故名為“瞿(衢)”,以其為戈類,故或從戈作“戵”🏋🏼♂️🧑🏿🍳,字或作“鑺”,《廣韻·平聲·十虞》云🗽:“戵,戟屬。鑺🧙🗳,同上。”這是以“戵”、“鑺”同字;《集韻·平聲二·十虞》:“鑺、戵😶🌫️:戟屬。或從戈↖️。”是把“鑺”當作正字💖,“戵”為或體,“鋸”當即“鑺”之假借字🫰🏼。
五、申說“鉘(鋨)”與“俄”
還有一個問題是上面所舉的7🧏🏼、12🚾、13、14的字形🦸🏻♀️,其中7的字形是作二戈形,這個和楚文字中用為“賤”的“戔”字作“”(信陽1.10)、“
”(郭店《緇衣》18)、“
”(郭店《成之聞之》34)的寫法是相同的,不過它既然被用為戈戟類武器的名字👩🏿🦰,顯然不能是“戔”;14的字形👏🏻🙌,它的繁構是從金🌷,隸定為“鉘”,關於這個字📌,李學勤、鄭紹宗二位先生在《論河北近年出土的戰國有銘青銅器》一文中已經指出“‘鉘’字或以為應隸定為‘鋨’,與‘義’字作‘羛’同例。”16董珊先生就此做過很詳細的辨析,他說:
“寫成‘弗’形的‘我’,見於《說文·十二下·我部》‘義’字下所引墨翟書的‘義’字的異體‘羛’字所從。……段玉裁認為‘羛(義)’之所以要從‘弗’,是取‘弗’字有‘矯弗合宜’之意思。實際上‘義’所從的‘我’旁是義字的聲符,這一點已經是被學者所公認的🙎🏽;義的異體字‘羛’所從的‘弗’乃是‘我’的變體👮🏻,這一點在清代《說文》學者就有人指出過。燕戈自名‘鉘’的聲旁‘弗’,正應該看作跟‘羛’所從的那種‘我’相同訛偏旁🧼。所以,此字應該隸定為‘鋨’😺,上面寫作‘鉘’的只可以看作是所謂的‘隸古定’寫法🙇♂️。‘鋨’和‘戈’上古音都是見系歌部字,音近可通👷♀️,所以從音理上講‘鋨’可以讀為‘戈’🍠🏓,是沒有疑問的。這個看法,還可以從自名為‘鉘(鋨)’的燕兵器形制上得到進一步的說明。自名為‘鉘’(包括‘鍨鉘’)的燕戈,共計6件。這些戈的共同特點是戈內均無刃🏠。戈內有刃跟無刃之間的差別,是戟類兵器跟戈類兵器的最大區別📍。”17
14的字形應該就是“鉘(鋨)”的本字⛹🏿♀️,它不從金👨🏻🍼,從金者乃是繁構👡。以此,則“鉘”并非是戟📢,而是不刃內的戈。那麼可以知道🧏🏼,字形7和14的都該是鉘🥧,即戈,它不能被看作是“戟”字的或體。
這個字的全形應該是14的字形,12的“戟”字所從的當是省形👨🏼🏫。這個字和“弗”字形很近👨👧🖋,取義也當有類似之處。那麼🧙♂️,這個字是什麼,可以先從“弗”字考察一番🫃。
《說文》:“弗,矯也。从丿从乀👩🏻🍳,从韋省🕵🏻。”徐注:“韋所以束枉戾也。”段注🦕🎸:
“矯者,揉箭箝也,引申爲矯拂之用。今人不能辯者久矣。弗之訓矯也💃🏿,今人矯弗皆作‘拂’,而用‘弗’爲‘不’,其誤葢亦久矣🔦。”
根據古文字形,“弗”是將兩丨用己(紀)捆扎之形,“丨”象箭杆,“己”為扎束之韋繩,大約古人矯正箭杆是用韋繩將屈曲違戾者與正直者捆扎在一起矯直👳🏻♀️,即徐鉉所說的“束枉戾”🎾,然後用火定型,所謂“揉(煣)”,《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揉輻必齊”,鄭注💢:“揉,謂以火槁之。”《疏》👆:“曲者以火炙之,木則濡👨🏼🎓🍖,可揉戾使直也。”那麼,14的字形是用己(紀)捆扎戈柲之形🥚,則當是矯正戈柲的意思。
再來看《說文》對“我”的訓釋:“我,施身自謂也。或說:我,頃頓也。”第一個義項是從卜辭開始至今一直使用的👶,這個倒也沒什麼可怪🤵♀️,最主要的是第二個義項“頃頓”,段玉裁注云😎:
“謂順側也💸。頃🏥,頭不正也;頓🏊🏿♂️,下首也,故引申爲頃側之意🚵🏼。《賓筵》:‘側弁之俄’🙇🏽,《箋》云:‘俄,傾貌’❇️,《人部》曰:‘俄,頃也’,然則古文以‘我’爲‘俄’也🤟🏼。古文叚借如此👩🏿🔬。”
另外💎,桂馥《義證》云:“‘或說:我,頃頓也’者🤼♀️👨🎨,本書🤵🏻♂️👑:‘俄🙌🏼,行頃也’”,朱駿聲《通訓定聲》:“(我)假借為‘俄’,《說文》♋️:‘或說:我🌗,頃頓也’。”都認為訓“頃頓”的“我”是“俄”字的假借。
我們知道“我”本是一種帶齒刃的鉞形武器,它的後起字是“錡”👨🏽🎓,這點林沄先生已經辨之甚詳,18它不是矯正戈柲之形👨👨👦👦,也是沒法引申出傾斜、傾側、頃頓義的,那麼參考段、桂、朱三家的說法看,矯正戈柲之形的字很可能就是“俄”的表意初文,《說文》🐊:“俄🤸🏼♀️,行頃也(段本改作‘頃也’)。《詩》曰:‘仄弁之俄。’”,段注:
“各本作‘行頃’,乃妄加‘行’耳💁🏼,今正🔠。《玉篇》曰:‘俄頃,須臾也。’《廣韵》曰:‘俄頃,速也’,此今義也🥟。尋今義之所由,以‘俄頃’皆偏側之意,小有偏側👂,爲時幾何👨👨👦,故因謂倏忽爲‘俄頃’,許說其本義以晐今義🆎。凡讀許書,當心知其意矣。《匕部》曰:‘頃🙅🏻♀️😳,頭不正也🙋🏽🌦。’《小雅·賓之初筵》箋云:‘俄,傾皃🧝♀️。’《廣雅》🙌:‘俄🙁,衺(邪)也’,皆本義也。若《公羊傳》曰:‘俄而可以爲其有矣’,何云:‘俄者⇒,謂須臾之閒,制得之頃也’,此今義也。……(‘仄弁之俄’),鄭云:‘俄,傾皃🏊🏻♀️。’古‘頃’🍒、‘傾’通用,皆謂仄也🙍🏻♀️。今《詩》‘仄弁’作‘側弁’。”
根據段說,“俄”本是傾斜、傾側義,顯然是與矯正戈柲有關,蓋是源於戈柲不直,矯揉戈柲即因其不直🦴,故“俄”有傾、側🤽🏿♂️、邪🔃、斜(《文選·張衡〈歸田賦〉》:“于時曜靈俄景”李注🗜:“俄,斜也”)等義;就象“弗”是“拂”的本字,本是矯揉箭杆,也是因為箭杆不直,故“拂”有違戾義,如《詩·皇矣》:“四方以無拂”,《釋文》引王注:“拂,違也”;《淮南子·本經訓》:“曲拂邅回”,高注:“拂,戾也”👯;《漢書·東方朔傳》:“拂於耳”,注🏋️♀️🤽🏿♂️:“拂🐘,違戾也👱🏼。”由此論之,“俄”字有不正的義訓顯然也是這個原因👩🏼✈️。大概“俄”的不直只是戈柲小的彎曲歪斜,矯揉之立直;“頃”也只是人頭小幅度、短時間的側歪🏃➡️,故以“俄頃”喻時間短暫;因為其用於人事,故造了從人我聲的“俄”字代之,其從己從戔的本形遂廢。
由此可知👨👨👧👧,《說文》載《墨子》書“義”的或體“羛”下面所從的“弗”就是“俄”之原字形之形訛,“俄”、“我”古音同,自然可以通作🧑🏼🎄✤,段玉裁已經指出《說文》訓“頃頓”的“我”就是“俄”的假借,那麼“義”從我聲也可從俄聲🟧。
“俄”寫為“弗”的情況不僅是《墨子》,在楚文字中就用它為“弗”。楚簡文字中“弗”主要有兩種寫法,一種是“”(包山2.156)或“
”(郭店·六.7)等,一種是“
”(郭店·唐.11)、“
”(郭店·語三.5)、“
”(上博一·緇衣.11)等,第一種確是“弗”字這個不用多說,第二種形體明白是從二戈🦫,顯然它不是“弗”而是“俄”字,只是因為形、義并近被用為“弗”(可能主要還是形近的原因,被混用了)⚈,那麼《墨子》中的“義”下面所從的“俄”被隸定為“弗”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故青銅器銘文中的所謂“鉘”釋“鋨”讀為“戈”也是正確的🧜🏿♀️。12👇🏻👩🏻🔬、13的“戟”字都是從“俄”聲,實者與從戈聲是一樣的。
要之,戈本是農具的鐮刀,後用為武器♿️,因為用度和制度不同,典籍中選用了不同的字來表示,戈(鐹)、鍥、棘、刈、鉤(𠛎)、鐮等都是它的異稱。戟作為一種由戈進化來的武器💇🏿♀️,其名稱在先秦時本不甚固定,大多稱“鍥”,是借用戈(鐮)的別名為名🎧,字或音假為“孑(𨥂)”;又或稱㦴🥇✔️、鋸(鑺、戵、瞿)👋🏿💁🏻、棘等,當是根據其形制賦予的異稱🧏🏿♀️🎦;“鍥”字的寫法在春秋戰國文字中尚不一定🏄🏿♂️🦸🏽♂️,主要是從丯聲,也或從戈聲、俄聲等🎋,而其形旁有金🫓、戈🗃🎻、我、㫃🤘🏼、倝等,寫法雖然紛異,實際上都是一字之異體👈🏼👩❤️💋👨。因為“鍥”也被用為鐮刀之名⚧,為示區別,才確定了用從倝戈聲的“𢧢(戟)”作為其正字,并因同義換讀而從“㦴”之讀音轉入鐸部取代了“㦴”字✬,故秦漢以後無再稱戟為“㦴”者,此事當在戰國末期始漸確定,秦漢因之。也就是說📿,自小篆開始🎍,先秦所有的“鍥”的字形主要保留了兩個👊:一個是從“”演變來的“鍥”,用為鐮刀名或鍥刻字,一個是“𢧢(戟)”,用為戈類武器之名,其它字形都漸廢止。
六、“戛”字的討論
上引第19類字形都是西周時期🕴🏼,是最早與“戟”有關的字形,以前很多考釋金文的書都是把它釋為“戟”👳🏼♂️。可能有朋友會說既然是最早的🐤,為什麼要放在最後來討論?因為如果不把上面的問題說清楚,這個字就沒法進一步討論。
這個字是從戈從肉,隸定作“”,宋代的《嘯堂集古錄》🤵🏽、《考古圖》、《宣和博古圖》等都釋為“戟”👲🏼,清代吳大澄始以為是“戛”,用為“戟”,他在《說文古籀補》十二云🫗:“
古戟字🤛🏽,本作戛”,劉心源先生亦云🙋♀️:“蓋篆形本戛字🤭,用為戟,《說文》:‘戛,戟也’是也。”19高田忠周先生則認為實即“胾”字而借用為“戟”,“戛”是它的譌文👷🏿:
“戛、戟同義👋🏼,音亦同部✣,而字義與𦣻無相涉者,戛字疑矣🦶🏽。愚謂目𦣻至近,況𦣻亦有省作者🦵🏻,殆相同耳。蓋漢人淺于古文之學,誤認目為𦣻🏄♂️,又移在上作戛字👩🏼🦱,實
字之譌文也👩🏻🚒。
即
,
即胾字省文🪜,胾、戟古音同部,故經傳及金文皆借胾為戟,漢人不覺妄🤰,別為戛字🫡,而後戛亦特立矣。”20
高田先生也認為此字是“戛”🩵,也是“胾”字👩🍳,其字形是由從“目(月的訛形)”的字形訛變來的。關於這個字🈸🥖,郭沫若先生在《戈琱厚必彤沙說》一文已辨之甚詳📥,文長不能具引,基本內容也是說“
”乃“胾”之初字,疑當讀為“戛”🎸🧢,或逕是“戛”之本字(這點與高田先生的看法一致)🧏🏿♀️,讀若“棘”,
當是戈之援✫🏉,云:
“無胡之戈,其援橫出🥌,恰類棘刺,則棘者宜為援之古名🧑🦽➡️,而於文則造從肉從戈之以當之也。戈之肉即戈之援。戈援名棘,稱棘則可以見戈。吾意凡東周以前之文獻,其稱棘者當是戈而非戟🤸🏿。以棘為戟者乃戟兵發生以後之事也。棘與戟同見母,待戟兵發生🅿️,欲以有別於戈,故取戈之一體或其別名曰棘曰
者以屬之,後更別創戟字,而音亦稍變也。是故‘戈琱
’者,依余說🧑🧑🧒🧒,乃戈援有花紋之戈,簡言之,則曰‘琱戈’。”21
郭老的論述中現在看來有很多問題💔,但也有很多精闢的見解,很給人啟發。首先是說“”字是“戛”、本義是戈之援都是正確的,但它並非是“胾”字。同時,“胾”古音莊紐之部,“戟”見紐鐸部,二字聲韻俱不相近🦸🏼♀️,所以高田先生說二字“古音同部”亦非。
其次是“戛”非讀若“棘”。這個讀音是根據《說文》:“戛,戟也🤟🏻。从戈从𦣻。讀若棘”🌏,實際上“戛”音本不讀若“棘”🌟,《說文》的注音要麼是錯的,要麼也是在流傳中發生了文字訛誤📇🎨,段玉裁就認為“按棘在一部🦜,相去甚遠,疑本作‘讀若孑’而誤。”郭老也認為“然許慎謂讀若之部之棘,字音相去甚遠”,這是實情。“棘”當如郭老所言💅🏽,只是戈的異稱而已📱🧎♂️➡️。
“戛”字段玉裁認為😷:“𦣻者🧑🏻🎓、頭也,謂戟之頭略同戈頭也。會意🐸。”由此而言,“”更準確點應該是指戈頭,“戛”是其後起字,從戈從𦣻會意🏋🏻,就是表示戈頭。最早的戈頭只有援和內,內上有穿,古稱璧、環之玉石部分為“肉”🤳🏼,孔稱“好”(見《爾雅·釋器》)🙆🏼,那麼戈之援、內就是“肉”,穿就是“好”▶️,是一個道理,所以其本字從戈從肉會意。在銘文中𓀝,它只是指戈頭這部分,張政烺先生說:
“, , 🫄🏼,吳大澂、劉心源🔲、林義光釋‘戛’,《說文》⌛️:‘戛,戟也,從戈從
𦣻
這是很正確的看法🙍🏼♂️,“戈琱戛🔅🕺🏻、彤沙”就是說所賜戈的頭部有雕飾花紋(亦可稱“畫戛”,見王臣簋🧑🏻🦽👨🏻🦼➡️,《集成》4268)和紅纓子,它並非是指武器的戟🧑🏿🏫。小盂鼎銘文中所賜的物品中有“戛戈二”(《集成》2839B)🤵🏿♀️😂,沒言“彤沙”💠、“厚柲”之類🏋🏽♀️,疑是只有兩個戈頭。
配合上引字形20的“戟”字形看📉,上面的“∧”形部分顯然就是“㫃”之省,下面是從“(戛)”;先秦貨幣文字中“戟”的另一種寫法是“
”👩🏼,23上面也是“㫃”之省,下面是從“我”🫵🏿,那麼可以知道💁🏻🧑🍼,“
(戛)”即使不是“戟”字,它也應該是與“丯”👈🏿、“戈”🫸、“我”、“俄”🎁、“戟”等字音同或音近的字🫷🏼,絕非讀若“棘”。上面說過,“鍥”是戈頭或鐮刀頭稱謂🐤,因此“戛”字的本音顯然當如段玉裁說讀若“孑”,其實就是“鍥”👨🏿🔧,說已見上。或者說“戛”就是用為戈頭義的“鍥”的最早專門字形🔪,在西周金文中它就是指戈頭,而不是指戟這種武器。到了篆文中不用從肉的字形而另創從“𦣻”的字形♧,更加明確地表達了該字的本義。所以高田氏說“
”即“戛”字是矣👩🎤,但說是因形訛而然恐非🏍。
戟這種武器商代已有,但目前發現自銘為“鍥(戟)”的戟最早不出春秋以前,在西周時期,戟只被稱為戈𓀆,井中偉先生曾對此問題做過詳細的論述:
“根據已公佈的資料,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燕國墓地出土的戈刀合體型戟有自名‘戈’的現象☁️,它們分別出自IM52💳、M1029和M1193,其內部有‘匽侯舞戈’四字銘文。它們足可證明,所謂的‘鉤戟’在西周早期是稱‘戈’而不是稱‘戟’的🙎🏽♀️。此‘戈’的特殊之處,在於援本上端多出了與援內垂直相交的卷頭刀形的‘上刃’。沈融先生考證《尚書·顧命》中衛兵所執的‘戈上刃’,即指此兵器🧖🏻♂️🧓🏻。《顧命》的作者也顯然注意到了它與普通戈不同👊🏻。但由於當時對其沒有專門的稱謂🦍,故而在‘執戈’的後面加上‘上刃’二字,以區別于常見的普通戈🪓。此外作為旁證👩🦰💆🏼♂️,文獻中最早記載‘戟’這種兵器的見於《左傳》,目前考古發現的自銘‘戟’的兵器年代均不早於春秋中期🦸。由於所謂的‘刺戟’中還未發現自名者,其真正的名稱還未確定,沈融先生考證它名‘惠’,可備一說🧑🏻🦯。”24
由井先生的论述可知,戟在西周時期還只是把它當成戈的一種而稱“戈”,并沒有專門名稱🕵🏻♂️,其正式稱“戟”應該是在春秋時期的事情📀。那麼“鍥”這個字使用情況也大致可知:它最初是一種帶齒的鐮刀,後來被用為戈(鐮)頭的專稱,也指戈(鐮)🅰️,到春秋時期才被用為刃內帶刺之戈的名稱。帶齒的鐮刀義的本字就是甲骨文中的“辥(刈)”🚵🏻♂️,用為戈(鐮)頭義的會意專字就是“(戛)”🚃;在用為戟的專名後,因為“戛”字本來已經有相對固定的用義,指戈頭,所以乃不用此字而另創寫法👨🏼🍳,又因為其本無專字,所以寫法紛紜歧異不定,主要是用與“鍥”音同義近的“丯”為聲符,也或借用與之音近的“戈”、“我”🌚、“俄”等為聲符🍖,戟的名稱也有不同(如或稱“㦴”、“鋸”)🏫📗,此亦可證是其名稱初定階段,沒有統一的標準。但是“戛”畢竟是“鍥”較早的會意字之一,它沒有被完全廢棄🧎🏻♀️➡️,先秦貨幣文中的“戟”字或從㫃戛聲就是明證🧒🏿,實際上從“戛”與從“丯(契)”是一樣的。
這樣說來🧙🏻♂️,“戛”作為“鍥”的較早的會意專字,曩釋為“戟”也並非錯誤,但是它的意思只是指戈頭,並非是指戟這種武器𓀐,先秦當已視“戛”🧔🙇🏿、“戟(鍥)”為不同的二字,故遍考先秦兩漢典籍及出土器物👨👧👧,僅有從“戛”聲的“戟”字🙆♂️,而迄無用“戛”為武器之“戟”者,甚至沒有用之為武器名者,唯一的例子是《文選·張衡〈東京賦〉》曰:“立戈迤戛”,以“戈”🤸🏻♀️、“戛”同舉🪑,是為武器之名🧎♀️➡️,桂馥《說文解字義證》雖博引諸書以證《說文》,而於“戛”下也僅列此一條🎱,是以此“戛”為“戟”🙋🏼♀️,而薛綜注云:“戈,謂木勾矛戟也🏃♂️。戛,長矛也”🏌🏻,將“戛”釋為矛🫑,與許書不同;李善在補註中也沒有提“戛”為“戟”之事,自然也沒引《說文》之說🙏🏻。很懷疑此“戛”字是“戟”字殘泐所致🧑🏽🔬,左旁的“𠦝”殘去了下面的“十”形🧘♂️,上面的部分則似“𦣻”💉,故後抄寫時寫成了“戛”,薛綜逕據“戛”作解以為是矛,也不知所據🚃,卻不用許說。
筆者認為唯一的解釋是今傳本《說文》在“戛”字的解釋上也是發生了文字脫誤,其原文很可能是🐰:
“戛🧑🏽🏫,戟[頭]也👩🏿🔬。从戈从𦣻。讀若拮。”
許慎作出“戟頭”的解釋🧑🦲,不是因為有什麼文獻依據或知道更早的文字淵源,而是根據小篆的字形作出的判斷🦺,《說文》:“𦣻😙,頭也🏌🏿♂️。象形”🛰,“戛”字從戈從𦣻會意,自然而然就會得出“戟頭”這樣的解釋🧑🏼🍼;從“戈”而言“戟”者,是因為漢代與先秦人的認識相反:先秦認為戟屬於戈類,而漢代認為戈屬於戟類,《說文》言“戟,有枝兵也”、“戈,平頭戟也”,是把戟作為武器的一個大類,而戈是平頭的戟,屬於戟的一種,言戟而概戈🚣🏻,故訓“戛”不言“戈頭”而言是“戟頭”🛥。只是在流傳中缺失了“頭”字,後人遂以“戛”為“戟”🤌🏼。因為《說文》本訓“戛”為“戟頭”🧝🏽,它不是武器名,所以從薛綜直到李善都不以“戛”為“戟”👮♀️,大約李善所見《說文》尚不誤也。
今本“讀若棘”之“棘”當是“拮”字之誤,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於“戛”下已經指出在漢代典籍中“戛”與“拮”、“秸”、“桔”等質部字通轉🧘🏿♂️,考《集韻·入聲九·十四黠》下“戛”標註了兩個讀音👨🏿🦱🏯,一個是讀丘八切,云🧜🏽:“戛:《爾雅》:‘常也’”👵🏼。在這個讀音里,不僅有𤫶👩🏿🎓、劼🛟、咭等從“吉”聲的質部字🤽🏿♀️,也有㓞和葜🤒、挈、絜等從“㓞”聲的月部字;一個是讀訖黠切,云🙍🏼:“戛🖼、拮:《說文》:‘戟也。’一曰轢之也。或作拮。”既與頡、袺🦴💖、秸等從“吉”聲的質部字音同,也與楔🔐、揳🏠👩🎓、禊等從“契”聲的字和忦、扴、骱等從“介”聲的月部字音同。可見在唐宋時代,古音里的月部與質部字多讀音相同,是因為這二部是旁轉疊韻關係⚈🧑🏿⚕️,在古音里也是相近的,在漢代以後漸趨混同,這個問題上面已經說過了。
“戛”此二音均不讀若“棘”🍇,《集韻》中大量引用《說文》為訓,如果《說文》中有“戛”讀若“棘”的說法,何以“戛”之注音中無訖力切?何以“棘”所在的《入聲十·二十四職》“訖力切”下無“戛”字?何以古書傳注中無“戛”、“棘”通假之例🔅?此均不可通說也✒️🤨。《集韻》直言“拮”為“戛”的或體,很可能就是根據《說文》原本“讀若拮”之說而來的。此可作為“戛”本讀若“鍥”為見紐月部字的旁證。
要之👩,金文中的“”即“戛”之本字🩷,本與“戟”一樣是“鍥”的或體,或者說二字同源🖖🏿,其本音亦讀若“鍥”🫲🏽,是見紐月部字,後以月質旁轉之故轉入見紐質部👎🏼🤷🏼♂️,讀若“拮”💵;其本義為戈頭(或戟頭),與“戟”的實際用義不同🧑🏿⚖️🌵,先秦已視為二字🧝🏻,故古書中無用之為“戟”者,唯器銘文字中有“戟”字或從其聲。《說文》對“戛”的釋讀有文字脫訛🪁,不能據為典要🤲。
(本文在寫作過程中蒙付強、王博楠、薛培武等網友殷勤提供相關資料🕙,茲謹致謝忱👮。)
1 付強🛕:《新見銅器劄記二則》⛹️♂️,簡帛網2014-11-05.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93
2 王寧:《從“丂”說到“噬”》,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2014/10/28.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2359
3 郝本性:《新鄭出土戰國銅兵器部分銘文考釋》🍽,《古文字研究》第十九輯,中華書局1992年。115-125頁。
4 商承祚、王貴忱、譚棣華:《先秦貨幣文編》,書目文獻出版社1983年。164頁。
5 李圃主编:《古文字詁林》第九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947-948頁引🛢。
6 裘錫圭:《談談隨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355-356頁🔝。
7 郭沫若:《說戟》,《郭沫若全集》考古編4《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科學出版社1982年。177頁🥬。
8 郝本性👩👩👧👧:《新鄭“鄭韓故城”發現一批戰國銅兵器》🎎,《文物》1972年第10期。32-37頁💆🏽♀️。
9 郭沫若🌤:《說戟》😡,183頁♥︎⛑️。
10 董珊:《戰國題銘與工官制度》,北京大學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2002年🧒🏿。93頁。
11 于省吾🧑🏿🔬:《釋丯》,《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353-358頁。
12 楊錫璋🚶♀️➡️:《關於商代青銅戈矛的一些問題》,《考古與文物》1986年第3期。
13 郭沫若:《戈琱厚必彤沙說》,《郭沫若全集》考古編4《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科學出版社1982年。171頁🧑🧒。
14 《裘錫圭學術文集》第三卷356頁下腳註20.
15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中華書局2007年。參見11217、11218、11221、11222、11223、11224、11225等釋文。
16 李學勤、鄭紹宗🚕:《論河北近年出土的戰國有銘青銅器》,《古文字研究》第七輯,中華書局1982年。124頁。
17 董珊🤏🏽🫐:《戰國題銘與工官制度》,91頁。
18 林沄🤛🏿:《說“戚”🤎、“我”》,《林沄學術文集》🧑🏻🔬,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8年🍲。12-18頁👤。
19 《古文字詁林》第九册,947頁引
20 周法高主編:《金文詁林》,香港中文大學1975年😡。6965頁引🐩🔩。
21 郭沫若👉🏼:《戈琱厚必彤沙說》🍮,《郭沫若全集》考古編4《殷周青銅器銘文研究》,170-171頁。
22 《古文字詁林》第九册👩🦼➡️🤵🏽,950引。
23 《先秦貨幣文編》,164頁🙋。
24 井中偉:《先秦時期青銅戈•戟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6年4月。310-311頁🌩。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4年11月20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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