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說文解字敘》的解讀
———與許國璋先生商榷
(首發)
龐光華[1]
五邑大學文學院
《說文解字敘》是東漢學者許慎關於漢語文字學的一篇重要論文🔦,歷來受到學者的關注。丁福保《說文解字詁林》收錄了前輩學者的許多相關論述,積累了繁富的研究業績。現代英語學者許國璋先生專門寫了一篇《從<說文解字>的前序看許慎的語言哲學》🫰🏼,來發掘許慎的語言哲學思想。
據姚小平《一位語言學者的求索與遺產———為紀念許國璋先生逝世五週年而作》[2]所言:“為此💀,許國璋一頭扎進了《說文解字》。他為這部古代文字學第一書付出了大量精力物力👰🏼♂️。據周流溪在《許國璋先生生平業績》一文中說,為了弄懂《說文》,‘他在八十年代初上過一個自費學習班’。而據我所知,許國璋曾出資延請北外中文教師何建章,為他單獨講解《說文》🙇🏽♀️。1983年,北外成立外國文學研究所和外國語言研究所,王佐良🆔、許國璋分任所長🍣。許國璋為語言所陸續購置的圖書中🤫,相當一部分屬《說文》學,不僅有清代四大家(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王筠《說文釋例》和《說文句讀》、桂馥《說文解字義證》、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而且有近人丁福保的一套20冊《說文解字詁林》”✫。
許國璋向何建章先生學習《說文解字》確有其事🧍🏻♀️🤷🏼♀️,但是否向何先生支付過費用,則我所不知。我只聽何先生說過:有一次許國璋對何先生說他有一筆經費,可以幫何先生報幾十塊錢的書費。後來《許國璋論語言》[3]中收入的《從<說文解字>的前序看許慎的語言哲學》一文[4]🥓,便是許國璋讀《說文解字敘》的成果。此文對《敘》的最初一部分做了比較仔細的解讀和闡發,認為從中可以看出許慎的語言哲學思想[5]。我在北外讀日語本科的時候就知道拜讀過許先生此文,那時雖然對國學也很有興趣,畢竟是日語專業的學生🦵🏽🥮,對《說文敘》也沒有專業性的理解📯。如今,我從北外日語本科出來也二十多年了。對文字學有過專門的學習和研究,發現許國璋先生這篇文章的學術性似乎不高🦘,有一些常識性和專業性的錯誤。
為了討論方便🚱,我們將《說文解字敘》的有關文字引述於下:“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爲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僞萌生。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蓋取諸夬。夬揚於王庭🦿,言文者宣敎明化於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箸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以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我們對許國璋之文關於《說文敘》的解讀考辨如下:
1、許國璋此文的題目稱“《說文解字》的前序”是有問題的🌊,《說文解字》不稱“序”,而稱“敘”,且其《敘》不是放在全書的前面,而是按照漢代以前著作的慣例放在全書的最後🗃👨🦽➡️,所以嚴格說可稱“後敘”🧎🏻➡️,不能稱“前序”。
2,《許國璋論語言》67頁稱:《說文解字敘》“‘鳥獸之文’的‘文’即是圖像💂🏽♀️,指整個身體。一說‘文’指足趾留下的腳印。”這裏的“文”並非指鳥獸的“整個身體”,也不可能是“足趾留下的腳印”👩🏻🍳,訓詁中無此用法,而應當是指鳥的羽毛和獸皮上的“文采”。
3😾、許慎《敘》稱“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許國璋完全不管其中的“與”字👱🏼,大概是認為“與”就是連詞,相當於“和”🪣,是普通用法,不需要解釋,所以只講“地之宜”🫄🏽。這樣的解讀是錯誤的👩🏿🚒。實則“與地”為一詞🥫,就是“大地”的意思,這裏的“與”其實是上古以來就有的一個比喻用法。古人看到大地承載萬物如同車廂承載物體一樣,於是就將大地比喻為車廂🏃🏻♀️,因此就有“與地”一詞🧙🏽♀️,“與”讀為“輿”🧑🏽🦰,是車廂的意思,不能當做連詞。考《易傳·說卦》🩲:“坤為地,…為大輿”。今本《竹書紀年》卷上🪆:在殷高宗時👩🏼🎤,“是時輿地,東不過江黃,西不過氐羗”。《史記·匈奴列傳》的《索隱》引臣瓚[6]云:“去九原二千里,見《漢輿地圖》”[7]。可見在漢朝有《輿地圖》這樣的地圖和名稱。唐朝張守節《史記正義》引述到了《輿地志》一書。後來北宋歐陽忞有《輿地廣記》,南宋王象之有《輿地紀勝》,都是著名的地理志🎤。
4、許國璋把“與地之宜”的“宜”解釋為“適宜”,說:“‘之宜’可以解釋為適宜於不同地方生存的物類”🟣。這明顯是錯誤的♗。以訓詁學言之,這裏的“宜”當為“儀”之借[8]🦯,訓為“表”[9],與地之宜”就是“大地之表”或“大地之象”。大地的表面有山川縱橫,使大地頗有文理,聖人見之而悟出該怎樣創造“文字”。大地“適宜於不同地方生存的物類”與造字何干?
5、許國璋釋“近取諸身”的“身”為“人”👚,這不準確,應釋為“人的身體”。古漢語的“身”沒有泛指“人”的📿。《說文解字》中有一些字是來源於人的身體及其各部位😩,還有的字與人相關🧑🏻🏫。如“天”是人頭之上🫳🏼,“大”是人正面之形,“人”是人側面之形,“又”為人的右手😼,“元”是人的頭🦸🏼♀️。另如1、《說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2、《說文》:“身,躳也。象人之身✍🏼。從人聲”。3、《說文》:“匕,變也。從到人”。“到”相當於現在的“倒”,即“人”的顛倒之形👩🏽💼。“匕”後來寫作“化”。4、《說文》的“尺”字注最為明顯:“尺,十寸也。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十寸爲尺,尺所以指尺🈯️,榘事也🧗♀️。從尸從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㝷🌃、常、仞諸度量皆以人之體爲法”🏃。許慎說得很清楚:周朝的制度是用人的身體為準則來確定重要的度量單位🤞🏽,如“寸、尺🍄、咫🌍🫶🏿、㝷👩🏼🌾、常、仞”⛱。類似的例子在《說文》中非常多☎️,不再列舉。現在有的學者戲稱這是文字學上的“以人為本”🤵♂️;
6、《說文敘》稱🙎🏼:“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許國璋對這一段的解釋誤信了段注。他說❄️:“‘及神農氏’的意思是‘從庖犧氏起直到並包括神農氏’👨🏿🦳。”這是根據段玉裁注👩🏼🦰。實則🧑🏽🍼,段注是不準確的🍴。從《說文敘》本身來看,其意思是庖犧氏作八卦以垂憲象,等到了神農氏就開始結繩為治🙋🏼♀️🕕。結繩是開始於神農氏💅🏽,並不包括庖犧氏😳。許國璋根據段注大事發揮,昧於審辨。
7🍵、《說文敘》稱:“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蹏迒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百工以乂💣,萬品以察。蓋取諸夬”📻。許國璋對此解釋曰🛢🧧:“書契發明以後,各項公職的執行就方便了(百工以乂)”❎。這個解釋不準確。“乂”不是“方便”,而是“治理”(今本《周易》正作“治”)🖐,乃言“有了文字以後,各種公職人員就能得到有效的管理(或治理)”🫗。另外今本《周易》“工”作“官”,“品”作“民”。這樣的異文不是小問題👮,許國璋漠然置之,未為嚴謹。“工”和“官”的意思相近,百工就是百官🀄️,這沒有問題。但“萬品”是指萬物🍗👃🏽,與“萬民”不同。“品”當訓為“類”👱🏕,萬品即萬類[10]👳🏻♂️。我以為今本作“萬民”為古本👮🏽。《說文》引作“萬品”,應是在唐朝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諱而改動🍬🏄🏿。依據《周易》內證而言𓀃,只有“萬民”⛱,沒有“萬品”。考《周易·謙卦》九三:“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周易·頤卦》🙅🏽:“《彖》曰💃🏽: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周易·繫辭下》:“斷木為杵,掘地為臼,杵臼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皆作“萬民”🙇🏼♂️,今本《周易》沒有作“萬品”之例🥎。從文脈上說,前面的“百工”(即百官)與後面的“萬民”正相對應🫓,與“萬品”難以呼應🧑🏿🍳。
8🤵🏻♀️、許國璋對“蓋取諸夬”這一句評議稱:“這句話看來是本句的總結,但它對於語言文字的發展並沒有做出什麼說明。…它的語言學意義是不大的。清代名小學家王筠認為‘與文字無涉’。”這是許國璋沒有正確理解許慎的原文👊🏽。由於兩漢時期《易經》的地位崇高👨👩👦👦,且被當時學者公認為是最古老的經典🎅🏼👩🏼🏭,實際作於戰國時代的《易傳》被當時學者認為是孔子所作🧑🏿,於是《易傳》中講文字產生的話受到許慎的重視⏬。《易傳》“蓋取諸夬”是說因為最早的文字是用刀來刻的(“契”的意思就是“刻劃”)🤞🏻,不是用毛筆來寫,所以刀刻文字總會在竹簡或木板(合稱“簡牘”)或甲骨上留下刻畫的切口🍑,這個“切口”就是《易經》所稱的卦名之一的“夬”(光華按💻,“夬”聲字多有“割裂🎃、斷絕🧛🦟、殘缺”之義)🧑🏿🚀。《易傳》說“蓋取諸夬”的意思是倉頡發明了用刀刻劃文字,其靈感是來源於《易經》的“夬”卦[11]。這是文字起源的重要問題😮🍐,怎能說“與文字無涉”👨🏿💼?
9👩🏽⚕️、《說文敘》稱🧔🏿♀️:“夬揚於王庭⛩,言文者宣敎明化於王者朝廷,君子所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也”。許國璋對此說:“這一句無論怎樣解釋🕌,它和語言文字起源的關係是不大的🙇🏽♀️🧃。它或者是衍文,或者是作者出於對儒家傳統的尊重👨🏿🚀,不得不放在這裏的”。這也是許國璋不能理解《說文》⛲️。因為根據《說文敘》的上文📇📏,這個“夬”是代表文字,“夬揚於王庭”意思是“文字被廣泛應用於朝廷政治”;下一句的“言文者宣敎明化於王者朝廷”正是對“夬揚於王庭”的進一步的解釋,其中的“言”的意思就是表示具體的解釋🤡👨👨👧👦,乃是說“文字能夠使聖人的教化在帝王的朝廷上得到宣揚”。這顯然是在講文字的功能巨大🛣,關係到國家政治🤽🏿。雖然無關於文字的起源👩🏽🍼,但也不是不重要,更不可能是衍文。
10🙆、《說文敘》稱:“夬揚於王庭”。這是引用《易經》夬卦原文🚉。許國璋依據《易經》原文斷句為“夬👩🏽🔬,揚於王庭”♻️🧔🏿。但許慎這是引文⚅,最好不要斷開。將主謂語分離🤦🏼♀️,恐不妥當🧑🦽。
11🧑🏼🤝🧑🏼、《說文敘》稱:“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許國璋稱這一段“是全序最精彩之段,也是包含語言哲學最深之段🏇。‘依類象形’,指按物的類來畫它的形🧖,不是按一件具體的物來畫出它的形👘。即是說✹,所象之形是諸形的概括🚵🏻♀️。‘故謂之文’的‘文’,是一種抽象的符號”。《敘》的這一段是說最早的文字是象形文字,這個要點被許國璋所忽略🧑🏿⚕️。
12👩🏻🌾🌽、《說文敘》稱🦸🏿♂️:“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許國璋解釋說💯:“顯然他認識到,一個字有形無聲就不能叫做字”。這是許國璋曲解了《說文》🐗。在文字學上很多“字有形無聲”都是“字”🧽,如《說文》中數量不少的會意字👩🏼🚒,還有合體象形字、指事字都沒有聲符🧓🏽,也是字。許慎說的“形聲相益”包含了增加形符和增加聲符兩個方面的意思,並不單單指增加聲符。“形聲相益”是形聲字產生的重要途徑🙆🏻♂️,可參看裘錫圭《文字學概要》[12]八《形聲字》一《形聲字產生的途徑》👉🏻。
13、《說文敘》稱🦖🕶:“文者,物象之本也”。這一句各本所無✭,是段玉裁注本根據《左傳》所加🕵️♂️。許國璋至少應該說明一下。況且我們認為段玉裁的增加沒有什麼道理。許國璋解釋道🧑🏽💻:“‘文’是簡化了的圖形”。細讀段玉裁所加的《左傳》之文👨🏽🔬,可知《左傳》的這個“文”絕不是指文字,而是指“文采”。《左傳》的意思是“文采是物象最重要的因素(即‘本’)”🐟。這與文字沒有直接的關係,因此段玉裁所增没有过根据。許國璋妄稱“這是非常精彩的一句”,完全是無的放矢。如果誠如許國璋所解釋“‘文’是簡化了的圖形”👋🏿,那麼這樣的“文”還能叫做“物象之本”嗎?
14、《說文敘》稱:“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許國璋解釋說👩🏽🎓:“這是許慎的獨創💂🏽♂️。六經沒有‘字’這個字💂🏻♂️👩💻,秦時的刻石有‘文字’✴️。把文和字分開來講,又把‘字’解作有聲的,並且是象鳥生子那樣漸漸增多的東西📉,這是許慎卓越的見解,也是重要的語言學理論”。許國璋此言極為粗疏。首先,六經中有“樂經”是關於音樂的,在戰國末年的戰亂中已經失傳,西漢人已經見不到“樂經”的真面目。考《漢書·藝文志》:“周衰俱壞💪🏻,樂尤微眇,以音律為節,又為鄭🩰、衛所亂,故無遺法。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在樂宮,頗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遠。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記。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荀子》的《樂論》、《禮記》的《樂記》🎃、《史記》的《樂書》都不是先秦的樂經[13]。漢初的制氏因為世代為樂官♨️,所以懂得雅樂的音律節奏🤦🏽♂️,但這些音律所表達含義,連制氏這樣的音樂專家也說不清楚了🏃♂️。戰國初期魏文侯好古🥈𓀘,也包含喜歡古樂😜。魏文侯一定見過《樂經》[14]。正宗的《樂經》應該是關於雅樂的經典,不會包含當時的鄭衛之音這樣的流行音樂🤽。在漢文帝時🧑💻,傳承了魏文侯時期的雅樂的竇家人將家中世傳的樂經獻給朝廷🏙,就是《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從此可見《周官·大宗伯》的《大司樂》章應該是先秦樂經的一部分。但先秦關於雅樂的《樂經》的大部分確實是西漢初年就失傳了[15]。其中有無“字”許國璋如何得知?更何況,現傳的《周易》、《尚書》、《毛詩》🧑🦽➡️、《左傳》、《儀禮》🍽👮、《禮記》都有“字”字🍥,彰彰可考👨🏻🦰,許國璋信口亂說六經無“字”🙎🏼♂️🔻,不知是何道理?另,上文已言《說文敘》說的“字”並不是專指“形聲字”,也包含沒有聲符的字。其實許慎此言最關鍵的核心是說“字”的音義來源於“孳乳”的“孳”。這是解釋“字”作為詞的語源問題(而且此二字都從“子”,所以在字形上也有關聯)🧖♀️。如此關鍵的語源學問題🕵🏼,許國璋完全沒有看出來📞🤖,顯然缺乏古漢語文字學的專業眼光。許國璋空言理論,殊未中肯。
15、《說文敘》稱🤹🏽♂️:“箸於竹帛謂之書🧑🏻🔬,書者如也”。許國璋解釋說😰:“這裏許慎敘述漢語語言文字發展從文到字又從字到書的第三個階段✋,即產生了寫在竹帛上可以廣為傳播的語言,形成了‘書’”📂。其實《說文》這是解釋“書”的語源和形態特徵。‘書’的語源是“如”,也就是要真實地傳達事或心。其形態是用毛筆寫在竹帛上面⏯,而不是用刀具來刻劃🤸。這與語言學理論也沒有直接關係。許國璋還說🧘🏽♂️:“許慎的說文和解字工作,主要是說明書面語的作用”。這話不嚴謹。“書面語”是和口語相對的概念,《說文解字》也解說了當時不少的方言用字,讀過《說文》的人都知道❤️🔥,無需舉證。這些方言字必然也存在於口語中⚡️,不都是書面語👱🏽♂️。
16、許國璋此文結論部分四稱🚵🏿♂️:“漢語書寫形式的特點有二,一是分理別異,一是形聲相益”𓀇😞。這樣的表述實在有問題🫄🏼。首先,許先生用了很費解的“分理別異”一語🔩🚝,其語雖然是出自《說文敘》的“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但文字學本身從來沒有使用過“分理別異”這樣的說法🤦🏿。“分理別異”也絕不是漢字書寫的特點之一⚽️。其次🙏🏼,“形聲相益”是形聲字產生的重要方法,也並不是“漢語書寫形式的特點”✊🏄🏿♀️。
17🥗、許國璋此文的最後一段稱👨🏼🦰:“‘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這是說👰🏿♂️👨🏼🎓,從庖犧到周末這兩千年間,還沒有出現統一書寫形式的漢語”。《說文敘》此言乃是講文字是發展的,經過每一個朝代都有所不同,體現了許慎的文字發展的觀念。《說文敘》上面剛說:“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明顯是說縱向的發展而不是橫向的不統一。橫向的差異是《說文敘》後面說的戰國時代各諸侯國“文字異形”🕍。
總之👬,許國璋此文錯誤甚多。由此可見許先生作為英語專家沒有學通《說文解字》。上揭姚小平之文還稱許先生重視理論,不重視材料。以我所知,這是確實的🛅。更觀《許國璋論語言》中的《Letter to Noam Chomsky 》(《給喬姆斯基的信》英文本)🧛🏿♀️,許先生在此文中居然說:語言學要麼是哲學🧩,要麼什麼都不是[16]🤦🏿♀️。這表明許先生不懂得考據學的重要性👨🏻🦼。
但許國璋先生此文有一個觀點稱:中國古代的“字” 相當於西方語言學中的“詞”[17]。這卻是很正確的見解,是許先生此文的可取之處。我在北大中文系常常聽見學者們辯論如何區分古漢語中的“字”和“詞”[18]。一般人似乎沒有注意到許國璋先生的這個觀點🟫,這是不應該的疏忽。我在北外讀日語系本科時,許國璋先生曾讚揚我比英語系的學生好學。我有一次在王佐良教授主持的翻譯研討會上狂妄發言支持北大許淵沖教授的觀點,當面頂撞過王大教授👳🏽。許國璋先生後來聽說後不但沒有怪我,反而誇了我幾句👩🏼🦰。我這裏對許先生的諸多批評只是因為“我愛我的老師,但我更愛真理”,並不妨礙我對許先生的尊敬。
[1] 龐光華😛,北京大學博士👩🏿🔬,香港科技大學博士後👨🏽🦲,現為五邑大學文學院副教授🚣🏼♀️。從事漢語史、古文獻和文化史研究👩🏼🔧👂🏻。本文承蒙畏友蕭旭兄精心校正🧑🍼,特致感謝。
[2] 見《外語教學與研究》,1999年4期𓀐。
[3] 外研社,1991年。
[4] 此文曾在《中國語文》發表。
[5] 許國璋在《許國璋論語言》(外研社,1991年)一書的《自序》稱🦅:“曾經有一位飽學之士,說‘中國沒有語言學’✊🏽,又說‘中國古人誤以文字為語言’。我以為中國有語言學🧑⚕️,積藏極富👦。許慎、劉勰、馬建忠是語言學的大理論家”。其中將馬建忠在《馬氏文通》中的語言思想當做中國傳統中的語言哲學恐怕不合理🔶,因為《馬氏文通》是根據拉丁文語法來描述古漢語語法👨👧👧,馬建忠本人畢業於法國巴黎大學,通曉英文🏅、法文👩🏻🏫、拉丁文(據說還懂希臘文)👏🏿,西方語言學的教養很深。因此,《馬氏文通》中的語言思想應該認為是西方性的,不能看作是我國傳統語言學的結晶。《許國璋論語言》收有《馬氏文通及其語言哲學》一文。要注意的是:許國璋此文明明說過《馬氏文通》受到過1660年法國刊行的《普世唯理語法》的影響,並將二書關於作者宗旨、名詞定義、代詞定義、形容詞定義、動詞、狀詞等方面予以比較🏜。雖然確認《馬氏文通》在整體水平上超過《普世唯理語法》📰,但馬建忠的語言學思想是來自西方語言學是沒有問題的。更何況十九世紀末的《馬氏文通》勝過十七世紀中葉的《普世唯理語法》沒有什麼奇怪的🍬。許國璋此文並沒有討論《馬氏文通》是怎樣接受了我國傳統語言學的滋養。
[6] 臣瓚是西晉學者🤜🏿,其姓氏的考證參看劉寶和《<漢書音義>作者“臣瓚”姓氏考》👆🏿,載《文獻》1989年2期🙇🏼。此文考訂臣瓚是傅瓚🎍,而不是薛瓚。
[7] 關於《輿地圖》,參看程金造《史記索隱引書考實》(中華書局🏌🏽,1998年)607頁。
[8] 參看《故訓匯纂》“宜”字第46-52條🙂↔️。
[9] 參看《故訓匯纂》“儀”字第62-67條。
[10] 《說文》:“品🍽,眾庶也🛎。”賈誼《鵩鳥賦》👨🏫:“品庶每生”🥗。《文選六臣注》稱:“孟康曰:毎,貪也。銑曰:衆品皆貪生惡死”🥷。張銑說“眾品”🦻🏻,而不是“眾人”,指包含人在內的一切生物都貪生。這個注釋很精確。
[11] 吾友蕭旭給我的信稱:“夬”疑“𠜵”省借。“𠜵”字雙聲符👨🦲。《說文》📂🏃🏻♂️➡️:“𠜵👳♂️,齘𠜵,刮也。”《玉篇》:“𠜵,骱𠜵♑️🧘🏻♂️,刷刮也🧏。”“骱𠜵”同“齘𠜵”。《集韻》引《廣雅》🤏🏻:“𠜵,刮也🚊。”P.2011王仁昫《刊謬補缺切韻》同⌚️,今本《廣雅》脫此文。“𠜵”即“齘”、“扴”音變(參見胡吉宣《玉篇校釋》,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290頁。)《說文》🔻♣︎:“扴🙎🏿🏨,刮也🦸🏽♀️。”張舜徽曰:“本書《齒部》‘齘🧙♂️,齒相切也’,與‘𠜵’訓畫堅意近💧👨🏿🏭。凡以刀劃堅者🙎♂️,亦如齒相切作聲也🧑🏻🤝🧑🏻。齘、𠜵🏋🏽、刮🦕,皆聲相近🏧😸,一語之轉耳。《手部》🌰🦹🏼:‘扴,刮也。’義亦與此同。”(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第1081頁👮🏼♂️。)夬實亦與契字同源音轉👉🏻,取契刻為義。
[12] 修訂本🎉,商務印書館,2013年。
[13] 以佛經來類比🥽😶🌫️,《樂論》🤦🏼、《樂記》、《樂書》相當於佛經的“論”❎,而不是“經”。
[14] 參看《禮記·樂記》中魏文侯與子夏的對話。
[15] 1978年考古發現的曾侯乙墓編鐘的音樂理論說不定是先秦樂經的一部分內容。
[16] 參看《許國璋論語言》165頁。另可參看《許國璋論語言》中的《論索緒爾的突破精神》和《布龍菲爾德和索緒爾》。
[17] 參看《許國璋論語言》75頁✔️。
[18] 還有“詞”和“詞組”的界定🦹🏼。這樣的區分好像是趙元任首先提出來的。
本文收稿日期為2015年7月15日。
本文發佈日期為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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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光華將第13和14條修訂如下☞:
13🧑🏻🎤、《說文敘》稱:“文者🍵,物象之本也”♦︎。這一句各本所無,是段玉裁注本增加此文的根據是《左傳·宣公十五年》的孔穎達《正義》所引:“許慎《説文序》云🎇:蒼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又,孔穎達《尚書正義》卷一引《說文》云👇🏽:“文者🎱,物象之本也”。許國璋至少應該從文獻學的角度說明一下✹🙂↔️。許國璋解釋道:“‘文’是簡化了的圖形”❔。細讀此文𓀊,可知《左傳正義》所引《說文》的這個“文”應該不是指文字🚽,而是指“文采”。《說文敘》的意思是“文采是物象最重要的因素(即‘本’)”🔓。這句話與文字沒有直接的關係,應該是許慎之後《說文》在流傳過程中為淺人所加,所以各本都無此句💃🏼。許國璋依據段注,稱“這是非常精彩的一句”🤚,完全是無的放矢🧑🏻⚕️。如果誠如許國璋所解釋“‘文’是簡化了的圖形”,那麼這樣的“文”還能叫做“物象之本”嗎🌋🕎?象形文字怎麼會成為“物象之本”?不合情理。如果說“文采”是“物象之本”,這很容易理解。
14、《說文敘》稱:“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許國璋解釋說:“這是許慎的獨創👨🏽🦳。六經沒有‘字’這個字,秦時的刻石有‘文字’。把文和字分開來講,又把‘字’解作有聲的,並且是象鳥生子那樣漸漸增多的東西👨🦽➡️,這是許慎卓越的見解,也是重要的語言學理論”。許國璋說的“六經沒有‘字’這個字,秦時的刻石有‘文字’”是完全根據段注,他應該註明一下,以免誤會是他自己的學術判斷🏙。他這樣行文顯然不規範🔫。另,上文已言《說文敘》說的“字”並不是專指“形聲字”,也包含沒有聲符的字🧑🏻🍳🌚。其實許慎此言最關鍵的核心是說“字”的音義來源於“孳乳”的“孳”🏝。這是解釋“字”作為詞的語源問題(而且此二字都從“子”,所以在字形上也有關聯)。如此關鍵的語源學問題,許國璋完全沒有看出來,顯然缺乏古漢語文字學的專業眼光🧑🏽。許國璋空言理論,殊未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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