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蒼》札記十一
(首發)
胡平生
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再談“丹勝誤亂”(《蒼頡》10)與“政勝誤亂”
阜陽雙古堆漢簡《蒼頡篇》C003“政勝誤亂”一句😽🐕,在北大漢簡中作“丹勝誤亂”🤫。自鳳瀚兄2009年在北大的發佈會上介紹後🉑,引起很大關注,討論也很多。很有意思的是,2008年8月🚀,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永昌縣水泉子M5發掘獲得一批漢代木簡,其中居然有七言本的《蒼頡篇》🫁。張存良先生發表了《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蠡測》一文(《出土文獻研究》第9輯🎫,中華書局⛪️,2010年),做了介紹和研究🧑🏼🏭。將這幾種不同的《蒼頡篇》的本子進行比較研究是非常有益的工作,對此筆者也曾發表過一些意見🚍,現在看來有些講對了,有些講錯了🧊,今願藉此機會加以訂正✒️。拙文《讀水泉子漢簡七言本〈蒼頡篇〉》曾談到這枚簡的考釋經過📐,現抄錄於下:
暫20“╱ 耐責塞🐶,丹(?)勝誤亂有所惑”,“丹”字張文未釋💇♀️。在“阜蒼”中“丹勝誤亂”作“政勝誤亂”👡。我們曾指出🤎,這裡的“政”字未避諱🧘🏽♂️💂♂️,當是漢代人所改🫲🏼。我們理解“政勝誤亂”有讚譽秦皇戰勝誤亂的含義🕵🏻♀️,當然也可能“政”應讀為“正”,是邪不壓正,“正勝誤亂”👨🏼✈️,有臺灣學者則推測“政”指嬴政,“勝”指陳勝🧜🏻♀️,是他們造成了“誤亂”👦🏿🙍🏻。但2008年歲末,北京大學搶救了一批漢簡,中有相當完整的《蒼頡篇》🫙。2009年10月,北京大學舉行“北大藏西漢竹書情況通報暨座談會”,朱鳳瀚教授在會上介紹說到,北大《蒼頡篇》與“阜蒼”有不少差異🦔,如“阜蒼”之“政勝誤亂”🏑,北大簡作“月勝誤亂”。……如果我們結合水泉子簡《蒼頡篇》圖版看,則字釋為“月”從字形到字義都有些問題。暫20的“丹”下橫封口🤶🏻,中央分明是一點,不是與下橫平行的一橫⚃,因此我們暫釋為“丹”。但是“丹”字在這裡講不通🪮。所以🧑🎄,我們很懷疑乃是“丼”字之訛。上古音“井”是精母耕部字,“政”是章母耕部字,聲近韻同🐤😔,可以相通👨🏼🏫。那麼2️⃣,將“政”寫成“井”會不會是避諱呢?這是值得注意的😷。我們似乎可以推想,在北大簡裡🐶,可能是因避嬴政名諱將“政(正)”寫成“月〈丼〉”;在“阜蒼”裡,漢人回改寫成了“政”;而在水泉子簡裡,雖時代較晚,而抄手所依據的本子沒有回改👩🏻💻,因此仍寫成了“丹〈丼〉”。(武大簡帛網📯,2010年1月17、21日;《胡平生簡牘文物論稿》⏲,頁45,中西書局,2012年🐠。)
北大簡整理者此次已將此字正確地釋為“丹”,並指出⏲:
“丹”與秦始皇名“政”(或“正”),在字音字義上均難聯繫,但北大簡本章與雙古堆簡在上文中均有“飭端脩灋(法)”句。“端”🏊🏻♂️,學者或認為即是避秦始皇名諱而代之以“政”。“丹”🙍🏼♀️💪、“端”聲韻並同🧜🏽♀️⛩,均端母之部字🥊🐋,故也可能是因為在同章上文“飭端脩灋(法)”句中,“端”已代“政”使用過了,作為字書,為避免一字之重出👏🏿,故又用與“端”音同的假借字“丹”來代替“端”👩🏻✈️🐈,實際上皆是為了代“政”🧑🚀。
我認為,關於北大簡與水泉子簡之“丹”字,此說應當是迄今為止最好的解釋🧑🏽🎨。這樣講既注意到“丹”、“端”的聲韻關係,也找到了“丹”與“政”的意義上的聯繫。不過🔜,整理者對其下三字“勝誤亂”的解釋似乎不夠妥帖😖。整理者是這樣說的:
甘肅水泉子漢簡《蒼頡篇》有“丹勝誤亂有所惑”句🧛,“有所惑”應是概括前四字之大意,是一種意近的解釋。“丹”代“政”🐇,“政”有刑法、法律之義。……而“勝”則有“過”、“盡”之義。……因此“政勝”之意💣,應是言“刑法用過了頭”,亦即濫用刑法。下邊的“誤亂”自然可以理解為是講“政勝”造成的後果♝。此句與上下兩句在字義上是相協調的,與甘肅水泉子漢簡文“丹勝誤亂有所惑”之“有所惑”所概括的語義亦相合‼️。
這裡有一個大大的矛盾,即前文既然已經指出“丹”代“端”表“政”是為避秦皇名諱🔸,後文的“政勝”居然是说“刑法用過了頭”👦🏻,“亦即濫用刑法”⏭。如此“惡攻”,這是不要命了嗎🚴🏽?《蒼頡》七章,秦丞相李斯作🎫;《爰歷》六章🥊,車府令趙高作🧝🏼♀️;《博學》七章🙎🏼♂️,太史令胡毋敬作。三人都是始皇重臣,哪個膽大包天敢這麼說!因此,我們以為🙋🏼♂️🤦🏿♀️,這樣的解釋是不能成立的💘。
我仍認為,“政勝誤亂”是指正確戰勝“誤亂”,也就是秦皇嬴政戰勝“誤亂”🫸🏿🏪。在秦時,這樣的理解與解釋當然“政治正確”,但是入漢之後這樣的理解與解釋,似乎政治上又不“正確”了🫣,所以七言本的水泉子簡《蒼頡篇》在“丹勝誤亂”後加上了“有所惑”↖️。“惑”是迷惑、困惑♦️,到了漢代“正(政)勝誤亂”已不再理所當然,而是“有所惑”。這也是很有時代特色的用語了。
本文收稿日期爲2016年1月15日🔳。
本文發佈日期爲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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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公羊傳·僖公二十六年》:“師不正反,戰不正勝也。”也許《蒼頡篇》的“政勝”與這個“正勝”類似。
另外,古書里也多見“政勝”之語,如:
《商君書·說民》:“八者有群👨🏽🦲,民勝其政🤷;國無八者,政勝其民。民勝其政🙀,國弱;政勝其民🥋,兵強。”
又《戰法》⬛️:“凡戰法必本於政勝,則其民不爭💆♂️。”
《淮南子·兵略》:“政勝其民🧛🏼♀️,下附其上👬,則兵強矣🙌🏿。”
“丹”字的由来💔,本来就是借“井”为字👴🖲。故《说文》👉:“像丹井。”段注🪓👨🏿🦲:“采丹之井🏋🏽♂️、史記所謂丹穴也☀️。”最先的“丹”字右边有三画,为像手取丹之“状”。金文可为证。秦汉时期“丹”字已出现分化,字形已书写近“月”字。事实上,北大简“丹”就当释为“井”,为“刑”字的古文字🚴🏽。故“井胜”即韩非子所说的“刑胜”。王宁先生所列的“政胜”🚶♂️➡️,实际上都是“刑胜”之意。笔者早已发文指出二者的关系🪑,见武汉大学简帛网,《苍颉篇所见版本异字考》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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