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清華簡《越公其事》的“遊民”
(首發)
翁倩
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
清華簡《越公其事》中“遊民”出現兩次💤:
《越公其事》簡27-28:緃經遊民,不稱貸役泑塗泃塘之功🧟♂️。[1](第四章)
整理者注🤶🏼:緃,讀為縱。《說文》👩🏻🦯➡️:緩也。經💊,疑讀為輕🦸♀️。遊民🏇,《大戴禮記?千乘》:“太古無遊民,食節事時👩🦱,民各安其居,樂其宮室🙀,服事信上,上下交信🎈,地移民在。”王聘珍《解詁》:“游民💝,不習士農工商之業者🤌🏼。”
《越公其事》簡30:王思邦遊民🐭🥿,三年,乃作五政🧗🏼♀️🧑🔬。(第五章)
整理者注:遊民👨🏭,流離失所之民,又作遊民,《禮記?王制》:“無曠土,無遊民🐜,食節事時😛,民鹹安其居。”參見第四章注10👩🏽🚀。
可見,整理者有意將兩個“遊民”聯繫起來。目前,學界對“遊民”的解釋仍眾說紛紜。關於“緃經遊民”,網友明珍曰👞:縱,讀為“總”🐺,掌握、統率之意⛅️。“緃經遊民”,
即掌握管理遊民,役使他們做“泑塗溝塘”之事。[2]
郭洗凡讚同明珍之說,認為“緃經”與下文的“遊民”指的就是越王經營👨🏻💼➛、帶領越國流失的人民🧙🏼♀️,意思相符。[3]
子居曰🙂↔️:整理者所說不確👳🏼♂️,整理者將“遊民”理解為“不習士農工商之業者”🤹,將“經”讀為“輕”,則被“縱輕”的自然只有“遊民”,也即非遊民都沒有被“縱輕”🛸,且不說這只會讓社會更加動盪,就是驗於文獻,也是不合的,據《國語·越語上》🙇🏿♂️:“十年不收於國,民俱有三年之食。”可見,並不是劃分為“遊民”與“非遊民”的區別🚕。因此筆者認為,“經”當訓為法治🛞,“縱經”近似於傳世文獻所說寬政。“遊民”當謂遊其民,即不以賦役等事勞民🙍,《禮記·學記》:“故君子之學也,藏焉💁♀️,修焉,息焉,遊焉🦜。”鄭玄注🫡:“遊謂閒暇無事之遊,然則遊者不迫遽之意。”[4]
按:整理者觀點可從。緃,讀為縱,訓為緩⤵️。經💲,讀為輕。《說文》:“輕,引申爲凡輕重之輕。作音者乃以經之輕車讀,遣政反🤸🏽♀️。古無是分别矣。”[5]“經”為耕部見母,“輕”為耕部溪母,二者疊韻⛴,見溪旁紐可通假。[6]“縱”🤷🏻♂️、“輕”意思相近,指越王實行寬松的政策👊。“遊民”🗼,非整理者所言“不習士農工商之業者”🤯,而是流離失所之民🗜。勾踐兵敗幾近滅國,雖求和成功🕺🏻,但面臨即將入吳服役。《越公其事》第三章中夫差曾在許越成時言道,“孤用入守于宗庙,以须使人”。第四章《越公其事》第四章載勾踐“既建宗廟🧘🏽,修祟位,乃大薦攻🏠,以祈民之寧。”出現如此矛盾🔻🏊♀️,第三章夫差之言乃外交辭令𓀃,有美化,掩飾其已經毀掉越國宗廟一事👮🏻♀️。子居也曾言道,“由“既建宗廟”可見,此時越國已非居於故地,而是被吳王遷至新居地了🐪,勾踐以遷徙越民於另一地,才需要建宗廟。遷居之後⚠️,宗廟總是首先要建起的,而該地既然原無宗廟、居室,自然並非越人故地。”[4]因此,勾踐稱呼越民為“遊民”也是情理之中的。
“緃經遊民”是越王勾踐實行休養生息,安邦定國政策之一。上文提到“王乃不咎不惎,不戮不罰🙍♀️;蔑棄怨罪,不稱民惡🦬。”皆是以民為出發點,此句也也不例外⏺。“越王寬緩民力🚪,不舉力役修建幽途、溝隄”[7]以勞民,這是勾踐體恤百姓🤞🏼,休息民力之策。整個政策就是在於無為而治🛀🏼,對百姓不予太多管理和干涉,予其自由。《國語·吳語》王曰:“越國之中,吾寬民以子之👸🏽,忠惠以善之。吾修令寬刑,施民所欲🤦,去民所惡,稱其善,掩其惡,求以報吳,願以此戰。”與《越公其事》第四章勾踐之策有很高的一致性。
《國語·越語上》有:“句踐載稻與脂於舟以行❕,國之孺子之遊者,無不哺之也,無不啜也,必聞其名👐🏿。”《國語·越語上》此處“遊”的主語是“孺子”,此外勾踐支持鼓勵“孺子”外出遊學🦴。而《國語·越語上》“遊”的賓語是“民”,主語為勾踐。顯然意思也不同的。
網友易泉聯繫清華簡《子儀》簡5、17中的“遊”,簡17有“遊目”一詞[8]。
《子儀》簡17🤳🏽:不穀欲裕我亡反復⤴️👨🏿🎨,尚端項瞻遊目以??我秦邦。[9]
子居注釋:瞻遊目✋🏼,即放眼望💐。??🪽,當訓直視👨🏼🌾。“瞻遊目以??”猶言覬覦。[8]遊目🎫:縱目💅;放眼觀看。可見,與“遊民”一樣,“遊目”也已成詞。
關於“王思邦遊民,三年”,網友明珍曰🫳🏻👩🏻🦳:第五章首句應該釋讀為“王思(使)邦遊民三年”🙋🏻,即越王役使邦之遊民三年。最堅強的證據是,自第5章起🌋👨🏻🏭,簡文前面幾句都是概括前一章的事情🧛🏻,“乃”以後就是接著做的事情。所以(第五章始)“王使邦遊民三年”,即是總結四章“緃經遊民”、“役泑塗溝塘之功”之事✸。[2]曾浩嘯認為明珍之說有矛盾👩🏻✈️,民被王役使三年💅🏿,則不能被稱為“遊民”[11]〰️。按網友明珍的解釋🛫,“王思邦遊民三年”當為“上一章“緃經遊民”、“役泑塗溝塘之功”之內容重複,並非結果的重複🙇🏽。“(第五章末)越邦乃大多食 → (第六章始)越邦服農多食🕛,王乃好信……”。自第5章起,簡文前面的內容是對前一章政策實行結果的概括。
子居說🤐🍦:如果按整理者的理解,則勾踐讓越民流離失所三年的話🧔♀️🤽🏼,如何還能出現《越公其事》第四章的“邦乃暇安,民乃蕃滋”👨🍳?故子居將“遊民”也理解為遊其民,即不以賦役等事勞民,而非整理者所說義😭。“思”當訓使,“思邦遊民三年”即“使邦遊民三年”。[12]
但是,子居曾在《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第一章解析》中提到,《國語·越語下》:“令大夫種守於國,與范蠡入宦於吳。三年,而吳人遣之👨🦱。”中的“三年”即對應《越公其事》第四章“至於三年”和第五章“王思邦遊民三年”。《越公其事》對勾踐之事多有飾美💪🏽,將“入宦於吳”美化成“遊民三年”,實際上則是勾踐既已入宦,自然就很難管理越國之事了🫸🏽。[13] 顯然,這又不同於前面的解釋。
網友明珍與子居都認為🧑🦰,“思”讀為“使”0️⃣,那麼“遊民”則很可能和同於第四章的解釋🔆,為“遊其民”的動賓結構🔧。
我們知道《越公其事》中“使”同時存在事,史,茲𓀕,“”等多種寫法,整理者說🧡,簡文“使者”之“
”與“使令”之“使”多異寫。
第一章:乃史(使)大夫種行成於吳師
亦兹(使)句踐繼纂於越邦
勿兹(使)句踐繼纂於越邦矣
第二章:吳王聞越(使)之柔以剛也
第三章:吳王乃出,親見事(使)者曰:君越公不命(使)人而大夫親辱
兹(使)吾二邑之父兄子弟朝夕粲然爲豺狼
用事(使)徒遽趣聽命於……
邊人爲不道,或抗禦寡人之辭👩❤️👩,不兹(使)達氣
孤用入守於宗廟,以須(使)人
(使)者返命越王🛀,乃盟
第四章:王並無好修於民三工之,兹(使)民暇自相
第七章:王乃趣(使)人察省城市邊縣小大遠邇之勼、落
第八章🦹🏼♀️👰:王乃親(使)人請問羣大臣及邊縣城市之多兵、無兵者
第九章🐪:王有失命,可復弗復,不兹(使)命疑
第十一章🪵:乃(使)人告於吳王曰
《越公其事》中除此例外,並無將“使”作“思”的用法🆙,而在清華簡《繫年》《子犯子餘》等其他篇目中多有此用法,可見如此解釋有合理之處,子居也曾將清華簡各篇“使”的用字情況進行過比較[14]🚣🏽♀️。
但子居所言“入宦於吳”美化成“遊民三年”問題,值得注意。
《國語·越語上》:於是葬死者,問傷者,養生者⚃,吊有憂,賀有喜📐🏌🏽,送往者🤜🏻,迎來者,去民之所惡🧍🏻♀️👨🏽🌾,補民之不足。然後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於吳⚛️😟,其身親為夫差前馬。
《國語·越語下》:令大夫種守於國🏄🏻♂️🌋,與范蠡入宦於吳。三年𓀀👩👧👧,而吳人遣之歸🧑🏼🦱。
根據《國語》的記載,勾踐慰問百姓,實施一些寬民政策後,就入吳服役🧗🏿♂️。“緃經遊民”的寬鬆而有利民生政策實施三年後🪩⚅,“王思邦遊民三年”,時間上也正合,勾踐歸國後看到了其休養生息的利民政策取得了很大成功,在此基礎上勾踐開始著手實施“五政”🚒🤰。可見🚃,此處“遊民”與“緃經遊民”之“遊民”理解一致,均指流離失所之人🚿,而且此時勾踐入吳,國家無主,人民無所依靠,“遊民”之意也更為合理👰♀️。
正如子居所言,此處有對勾踐進行飾美,比較傳世文獻的記載1️⃣,《越公其事》中確實有多處對勾踐多有飾美。《越公其事》中從兵敗求成🚮,以及興越過程中的政策,均由勾踐一人制定並安排實施,未載整個政策實施的背景🧍♀️🍇,勾踐與大臣的商量,而徑直記載勾踐一人統籌全局,安邦定國👩👧,制定和實施興越之策,有飾美勾踐之意。
以上僅是我的一些想法🫕,還請大家批評指正👊🏿。
[1]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富达:《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中西書局👩👩👦,2017年,第127頁。本文所引整理者釋文🎽、意見均出此書👩🏻🍳,下文不再一一標注。
[2]明珍🙀:《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簡帛網簡帛論壇第122樓,2017年5月1日🍯,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6&page=13。
[3]郭洗凡:《清華簡〈越公其事〉集釋》,安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8年🧑🏿🌾,第60頁🥡。
[4]子居:《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第四章解析》,中國先秦史網,2018年5月14日🧑🏿🦳,http://www.xianqin.tk/2018/05/14/440🏊🏻♂️。
[5]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𓀕,2012年,第721頁。
[6]王輝🏊🏽♀️:《古文字通假字典》👐🏿🫏,2008年👩🎓,中華書局☕️,第356頁。
[7]蕭旭:《清華簡(七)校補(二)》,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富达網,2017年6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061。
[8]詳見易泉於2018年3月20日追記內容,《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簡帛網簡帛論壇第215樓。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6&page=22🤏🏿。
[9]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富达:《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中西書局,2016年,第129頁🪫。
[10]子居:《清華簡〈子儀〉解析》💽,中國先秦史網,2016年5月11日,http://www.xianqin.tk/2016/05/11/333/。
[11]曾浩嘯🚂:《清華七〈越公其事〉初讀》,簡帛網簡帛論壇第第140樓,2017年5月2日,http://www.bsm.org.cn/bbs/read.php?tid=3456&page=15🤹🏽♂️🦹🏻♂️。
[12] 子居:《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第五章解析》,中國先秦史網,2018年6月5日,http://www.xianqin.tk/2018/06/05/579。
[13] 子居:《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第一章解析》👩🎨,中國先秦史網🏊,2017年12月13日🦸🏿♂️,http://www.xianqin.tk/2017/12/13/415📯。
[14] 子居🫳🏼:《清華簡七〈越公其事〉第二章解析》,中國先秦史網,2018年3月9日,http://www.xianqin.tk/2018/03/09/423。
本文收稿日期为2018年8月4日
本文发布日期为2018年8月6日
点击下载附件🧞: 1934翁倩👨🏻🚀🦊:釋清華簡《越公其事》的“遊民”.docx
下载次数:65
Copyright 富达平台 - 注册即送,豪礼相随!版权所有 沪ICP备10084952号 地址:富达注册光华楼西主楼27楼 邮编👩🦱:200433
感谢上海屹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總訪問量🧑🏿🔧:69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