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堆帛書‧經法‧國次》「故聖人之伐殹♜,兼人之國,墮其城郭,焚其鐘鼓,布其資財,散其子女👨🏻🦯➡️,裂其地土✔️,以12上封賢者,是謂天功。」其中「散其子女」可以對應《上博九‧卜書》「我周之子孫其(戔/止)于百邦,大貞邦亦兇一」的「戔/止」🪩🤨,少軒兄改讀為「散」確實較好。(氏著:〈小議上博九《卜書》的“三族”和“三末”〉所附「補記」,《中國文字》39期)另外,鄧少平先生將《容成氏》簡41「樊宗鹿族戔群」讀為「叛宗離族散群」;又將《融師有成氏》簡6「毁折鹿戔」讀為「毀折離散」(其說詳見《試說楚簡中讀為“散”的“戔”字》🈶,《中國文字研究》第十七輯🚴,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12月,第37-40頁)也是有道理的🩺。 |